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色旅游景区(点)评定规范(试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2-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64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2-11-20  主题分类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促进红色旅游工作开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增强民族团结、弘扬革命历史传统两方面的作用。由我局综合协调处起草,经征求局机关有关处室意见,形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色旅游景区(点)评定规范(试行)》,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2年 11月 20日---27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意见,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来电或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

电话:0991—8830284

电子邮箱:53963093@qq.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色旅游景区(点)评定规范(试行)》

自治区旅游局

二O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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