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新疆首批待评红色旅游景区(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2-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51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2-11-20  主题分类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促进红色旅游工作开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增强民族团结、弘扬革命历史传统等方面的作用。自治区旅游局决定命名一批自治区级红色旅游景区(点),首批待命名的自治区级红色旅游景区(点)是:

1、伊犁尼勒克县乔尔玛烈士陵园

2、乌鲁木齐市毛泽民故居

3、克州吴登云事迹展览馆

4、阿克苏地区库车县社会主义新农村栏杆村示范基地5、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

6、哈密地区伊吾县伊水园

现对以上六处景区(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21120----27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若对公示景区(点)有异议,请来电或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

电话:09918830284

电子邮箱:53963093@qq.com

自治区旅游局

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