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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90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2-11-19  主题分类 


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

〈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行社:
现将《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旅发〔2012〕121号)转发你们,望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该示范文本可在新疆旅游官方网本通知中查找下载。
附件:《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旅发〔2012〕121号)
           自治区旅游局
           2012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旅发〔2012〕12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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