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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46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2-12-22 | 主题分类 |
2013年新疆旅游整体形象广告央视投放招标公告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2年12月20日
一、竞 标 人 须 知
1. 项目名称: 2013年新疆旅游整体形象广告央视投放采购项目
2.竞标人资格
(1)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具有媒介广告代理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必须具有中央电视台广告代理资格;
(3)必须具有2010年以来代理在中央电视台广告投放的成功案例。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竞标费用
竞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标项目内容、项目要求、商务条款
(一)竞标项目内容
1、新疆旅游整体形象央视投放广告主要选择在央视cctv-新闻。
2、广告投放时间:2013年第二、第四季度
3、广告片每次播放时间长度:15秒
4、广告片内容:展示新疆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介新疆旅游资源和产品。
(二)项目要求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进一步提升新疆旅游整体形象,提高新疆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新疆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新疆旅游整体形象央视投放广告片的内容侧重于新疆旅游整体形象、旅游景区品牌形象和旅游城市品牌形象的宣传。
1、广告投放频道及栏目
为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广告受众率,确保资金投放效果,在中央电视台知名度大、影响面广、收视率高的栏目中播出新疆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广告片,最大程度覆盖客源地省市。具体为:
投放频道: cctv-新闻。
投放栏目:《新闻联播》(重播)后
2、广告片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负责样片在央视播出的审片工作,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3、采购人可以增加或减少10%的采购服务,中标人不得对刊例单价、优惠率和其他条款及条件做任何变动。
(三)商务条款
1、必须满足采购人更换广告版本的要求,如采购人需更换广告版本将在播出前15天(日历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2、采购人有权对项目要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满足调整要求;
3、竞标人中标后必须免费提供央视市场调查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采购人广告播放情况的监测报告;
4、若发生错播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给予补播;若发生漏播或少播的,中标人必须按少漏一次补播一次或按每次广告索赔等同单次广告价格的单倍赔偿;
5、若提供的广告资料产生版权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履约风险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合同履约完毕后7天内退还,不计息;
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定。
三、竞标文件的构成
竞标人编写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竞标人必须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
1、竞标报价表、广告片制作分项报价表(将竞标报价表、广告片制作分项报价表输入同个U盘并与该两纸制表一同单独密封;唱标结束后U盘退回);
2、商务条款偏离表;
3、售后服务承诺书;
4、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注明同意履行风险保证金);
5、竞标函;
6、资格证明文件;
7、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等;
8、竞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四、竞标文件格式
1、竞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提供的竞标函、竞标报价表、广告片制作分项报价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
2、在竞标报价表中竞标人应详细标明广告投播天数、累计次数、刊例单价、刊例总价、优惠率、播出位置、优惠后总金额等。
五、竞标报价
1、竞标人应就《竞标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2、竞标人应在竞标报价表上标明广告投播天数、累计次数、刊例单价、刊例总价、优惠率、播出位置、优惠后总金额等。如刊例价和刊例总价不符,以刊例价累计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如果因竞标人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同时又被竞标时所接受,其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3、竞标报价包括中央电视台广告投放费用、审定广告片费用和税金及其它所有费用的总和。
4、竞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六、资格证明文件:对以下⑴、⑵、⑶、⑷、⑸项所要求提交的文件均必须提交且竞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1、竞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必须提供);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4、中央电视台广告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5、2010年以来代理在中央电视台广告投放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6、竞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七、竞标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1、竞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和盖公章,否则其竞标无效。
2、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的竞标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竞标。
3、竞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名和盖公章,否则其竞标无效。
4、竞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九份,共十份。并在每份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竞标文件的递交
1、竞标人应将竞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竞标编号、竞标人名称等内容。
2、竞标人应将竞标报价表、广告片制作分项报价表、U盘及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另行一并装入小文件袋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3、竞标人应将正、副本竞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一并装入竞标正、副本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4、然后再将已密封的竞标报价表、广告片制作分项报价表、U盘及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小文件袋和竞标正、副本文件袋一并装入竞标文件袋(箱)中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5、各内层文件袋及外层的竞标文件袋上都应写明:
(1)采购项目名称:2013年新疆旅游整体形象广告央视投放采购项目
(2)竞标人: 广告公司
(3)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6、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九、竞标截止时间
竞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即2012年12月27日19:30时(北京时间)送交我局国内旅游促进处,超过竞标截止时间送达的竞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竞争性谈判
1、谈判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我局另行通知。
2、我局将按照要求组成招标委员会,选派有经验的人员组成招标小组,负责对全部竞标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及评标工作。
3、各竞标单位可由1~3人组成谈判组,谈判中竞标人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以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为准。
4、谈判的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商务性条件以及谈判专家组认为需要谈判的内容。当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专家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其中涉及价格的内容不得要求竞标人在谈判时作口头报价,而应以书面密封形式报价。
5、谈判专家组应要求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谈判时要求其就商务和项目要求作出的包含补充、修改、承诺等内容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公章,应答文件构成竞标文件的一部分。
6、谈判专家组对各竞标人递交的应答文件开启,并进行评审后,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谈判的,可再次与竞标人进行谈判,谈判程序和要求执行,直至谈判专家组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谈判,谈判方可结束。
7、最后一轮报价结束后,谈判专家组不得再与竞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8、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竞标人的项目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十一、评审方法
1、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谈判专家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竞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采取两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报价按各竞标人抽签顺序进行唱标。第一轮报价采取公开唱标;第二轮(最后)报价采取一对一唱标。
3、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最后竞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推荐预中标人;如最后报价相同的,按实施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4、竞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中标资格被取消。
十二、评审程序:
1、第一轮报价按各竞标人抽签顺序对项目报价进行公开唱标;
2、谈判专家组就各竞标人在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等方面的响应情况进行一对一谈判(评审)。
3、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招标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评审日期和地点;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竞标人名单和谈判专家小组成员名单;评审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评审结果和预中标人排序。
十三、中标人的确定
由招标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的前提下按最后竞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推荐预中标人。
十四、中标通知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将中标信息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新疆旅游官方网http://www.xinjiangtour.gov.cn/),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在竞标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未中标的竞标人。
2、公布招标结果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将不再向竞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竞标文件。
十五、签订合同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其他事项
1、 联系人
单 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邮政编码:830001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
电 话:0991-8837912
传 真:0991-8830907
2、附件 : 竞标函、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格式)【请点击下方附件下载WORD格式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