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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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旅游执法总队新疆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3年春节出游提示

发布时间:2013-01-25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69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01-25  主题分类 

2013年春节假期即来临,为保证广大游客春节黄金周期间顺利出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做如下出游提示:

一、外出游客要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防寒保暖,预防感冒、呼吸道和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或避免因身体不适而影响您旅行的兴趣。还要特别当心大风导致的高空坠物和遮挡物倒塌等危险因素,尽量远离施工工地,不要在高大建筑物、广告牌或大树下停留。自驾车出行的游客更要注意天气变化和路况信息,安排好行车路线,遵守交通法规,安装或准备好防滑设备,安全、谨慎、小心驾驶车辆。

二、选择旅行社出游的游客,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在旅游费用上不可盲目追求低价位。自助结伴出游或者喜好户外运动的游客,行程前要仔细了解目的地的道路交通情况、天气变化状况以及偏远地区的通信条件

三、签订的旅游合同要使用旅游和工商管理部门共同推荐的合同范本,《旅行社条例》及其《细则》对旅游合同有多项规定,游客可以提前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在签订合同时,尽量仔细阅读合同并将合同事项约定细致,要留意吃、住、行、游、购、娱等各项具体内容。此外,游客与旅行社的其他约定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写入合同中。

四、出游时,要注意火车晚点、航班延误或取消等交通信息,同时还要防备财物失窃,注意饮食卫生,谨防意外伤害;节日期间客票紧张,自助旅行的游客,应尽早确定车票、机票。随旅游团队出游的游客,要关注票务情况,与旅行社约定的票务事项要明确。

五、旅游购物是节日期间旅游消费的热点内容,购物应慎重,应按照出游前签订的旅游合同进出购物场所。游客还应了解所购物品的质量,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购买,并索要正规票据。

六、冰雪运动是群众冬季喜好参与的活动,参加冰雪活动时,首先要遵守滑雪场有关规定,服从雪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其次,要仔细检查滑雪工具是否安全、可靠,选择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项目,防止发生撞伤、摔伤等意外事故。

七、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出游时应尽量购买游客意外保险。

八、旅游行程中一旦出现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事项时,或者旅行社一方先行违约,旅游者首先考虑如何减少损失,完成旅游行程,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赔,不可人为扩大损失。

九、出游期间,游客发现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或未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应保存有关证据,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如不成功可拨打旅游投诉电话或通过电子邮件向各地州市旅游执法支队(质监所)进行投诉。在出游团队中,游客还可推荐团队监督员,义务监督旅行社和导游员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十、希望广大游客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能够协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如发现无证经营的旅行社、社会导游或证照不全的运营车辆,要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举报。

国家旅游局质监所投诉电话:010-65275315

自治区旅游投诉电话:0991-12301再按2键。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电话:12315

自治区旅游运输投诉电话:96511

自治区价格投诉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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