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实施新疆旅游“一卡通”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4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13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03-04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新党发【201110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推进新疆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第三条第(一)项第2款“有效调节旅游市场供求机制,探索发行区域旅游一票通、一卡通,制定旅游景区门票、民航机票价格优惠政策,扩大旅游消费”的文件精神,展示旅游业在经济运行中的关联带动功能,彰显旅游业在两大战略任务中的兴边富民作用,我局决定启动新疆旅游“一卡通”工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疆旅游“一卡通”工程的基本内容

(一)新疆旅游“一卡通”工程的涵义是“一卡在手、游遍新疆、畅通无阻”,该项目在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杜绝行政强制、严禁强迫消费”的原则下,由承建单位面向全国发行便民惠民的新疆旅游卡。

(二)该卡是一款以旅游为主题的预付卡,既可以个人购买也可以团体购买。依照相关规定,旅游预付卡分为记名卡与不记名卡两种,其中记名卡可挂失、可赎回、不设有效期,充卡金额不超过5000/张;不记名卡不挂失、不赎回、有效期3年,充卡金额不超过1000/张。

(三)游客或单位可以根据自己或集体的需要购买不同面值的旅游卡,卡内金额可以直接在新疆旅游卡的特约商户进行刷卡交易,用于购买酒店客房、景区门票、餐饮消费、民航机票、旅游商品纪念品、租车、租导游、滑雪、泡温泉等旅游服务。

(四)与此同时,只要出示新疆旅游卡,该卡的特约商户就能在消费结算时给予一定幅度内的优惠打折,凡是参与“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主题活动的新疆旅游企业全部纳为新疆旅游卡的特约商户。

二、新疆旅游“一卡通”工程的特殊意义

(一)该工程以新疆旅游卡为物理消费载体,以新疆旅游电子商务网站为虚拟交易平台,以新疆12301旅游呼叫中心24小时人工温馨服务为信息港口,对持卡游客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旅游综合服务,从而提升新疆旅游品质,实现新疆旅游业由传统服务业向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

(二)将旅游行业的“行、游、住、食、购、娱”消费与打折要素集中在新疆旅游卡上,通过持卡消费群体在经济生活中形成紧密的旅游经济消费圈,占领旅游刷卡消费的制高点,提高旅游经济在国民经济GDP贡献率中的比重,加强旅游部门在旅游经济运行中的产业引导作用和宏观调控职能。

(三)通过集团采购方式和淡季旅游资金的补贴方式,促进参与旅游企业降低相关消费价格,让利于民,是新疆旅游行业继“农家乐”、“爱新疆·游家乡”之后推出的一项大型旅游惠民措施。

(四)在执行“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主题活动的过程中,通过发行新疆旅游卡的方式,向市民百姓派送旅游红包,加大直接惠民的力度,既能杜绝发行旅游代金券存在的伪造变造问题,又能克服发行旅游代金券逾期不消费导致财政资金无端蒸发的弊端,还能解决参与旅游企业多轨价格机制带来消费者身份识别困难和监督不力等问题。

三、新疆旅游“一卡通”工程的参与主体

新疆旅游“一卡通”工程由新疆旅游宣传推广中心、新疆旅游景区景点票务服务有限公司、安易联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汇鑫银通(北京)科技公司四家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四、新疆旅游“一卡通”工程的工作部署

(一)精心组织

各地收文后,要迅速转发到辖区内的县级旅游局以及相关旅游企业,立即着手工作安排部署。参与旅游“一卡通”的企业不局限于“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主题活动的相关旅游企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参与企业的范围。要向企业讲清楚,凡是参与旅游“一卡通”的企业在本质上就是扩大自己的顾客群体、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

(二)资金配套

首府乌鲁木齐和其他地州市党委(地委)政府(行署)所在地的城市同步发行新疆旅游卡,向市民百姓派送红包,让利于民,刺激消费。“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今年1-4月份的补贴资金安排在首府乌鲁木齐的发卡资金为260万、在各地州市的发卡资金为190万,各地州市旅游部门再根据我局安排的资金量配套等量的资金,在本地发行惠民新疆旅游卡。基本原则是向每位参与活动的市民凭身份证发送一张新疆旅游卡,卡内派送红包200元,持卡可到全区“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主题活动参与单位进行刷卡消费,卡内金额不足时自行现付,卡内金额在 201355日前 必须消费完毕,逾期未消费完毕的自动通过系统将资金收归财政。

(三)洽谈安装

我局将于 31日起 派遣若干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州,与各地景区景点、星级宾馆、餐饮企业洽谈签约,安装布放POS机,摆放淡季旅游公示牌,落实新疆旅游“一卡通”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本项工作在 310日前 全部完成,届时请各地旅游局“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人全程参与。

(四)宣传推广

2013 315 在新疆人民大会堂伊犁厅召开新疆旅游“一卡通”的新闻发布会,请各地州市旅游局主要领导及淡季旅游参与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出席; 2013320,各地州市旅游局分别在本地同时召开启动旅游“一卡通”工程的新闻发布会。

(五)发行应用

自治区旅游局所负责的新疆旅游卡发行工作自 2013315启动, 325日前 260万元发卡资金13000张旅游卡发行完毕;各地州市旅游局所负责的新疆旅游卡发行工作自 2013320启动, 330日前 380万元发卡资金19000张旅游卡发行完毕;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执行,确保旅游让利于民、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预期实现。

(六)经济分析

各地州市旅游局在开展“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主题活动以及发行新疆旅游卡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淡季旅游经济运行分析。要通过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经营数据,对淡季旅游期间的入住、餐饮、就业、增收、脱贫、资产闲置、关门歇业等情况的正反两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要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应对措施和改革建议,不断完善淡季旅游的工作机制,确保淡季旅游工作的预期目标顺利实现。

联系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祖丽菲亚,电话0991- -8875605

此通知。

                                                         

自治区旅游局

 2013 225

附件1:《新疆旅游“一卡通”工程参与主体简介》

附件2:《新疆旅游“一卡通”发卡资金分配表》

附件3:《首批新疆旅游“一卡通”111个特约特惠商户名单》

附件4:《新疆旅游一卡通特约特惠商户加盟申请表》

附件5:《新疆旅游一卡通特约特惠商户分类标准


附件下载: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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