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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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优秀导游员(讲解员)招考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65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03-29  主题分类 

为选拔和造就高素质导游人才队伍,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树立吐鲁番地区导游员良好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0名优秀导游员(讲解员)。

一、招考范围:
1、在新疆境内持全国导游证。
2、吐鲁番地区各旅行社、景区(点)工作的讲解员(通过2012年审)。

二、报名条件:
男女不限,年龄18—40岁,身高 女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中专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品行端庄、气质优雅、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亲和力和应变能力,热爱导游工作。有团队精神,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好的内在气质、心理素质及培养潜质,才艺突出,在讲解、演讲、主持、接待等方面有一定的爱好与特长,有外语特长者优先。(综合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及身高要求)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13年 3月 27日— 4月7日)。
报名地点:地区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科。
联 系 人:李雪梅 相飞
联系电话:8521939 18709956817 13909950836

四、 报名方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2张。
2、填报《吐鲁番地区公开招考优秀讲解员(导游员)》报名表(报名时领取)。

五、有关待遇
30名优秀导游员(讲解员)由企业(景点、旅行社等)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1年,在地区旅游企业做专职导游员(讲解员),聘用期满后表现优秀、考核成绩突出者可续聘。试用期内月薪1500元,正式聘用月薪3000元。聘期内资金来源由地区旅游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导游所在企业按规定标准缴纳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