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转发《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8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99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04-08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现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以下简称“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分实施细则”)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以下简称“规范”)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管理规程》、《评分实施细则》和《规范》的要求,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运营工作,科学引导生态旅游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管理规程》、《评分实施细则》和《规范》请各单位在新疆旅游官方网上下载。

此通知。


自治区旅游局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附件下载: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doc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 GBT 26362—2010》.pdf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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