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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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5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55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04-25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执法支队(质监所),各地州市旅游执法支队(质监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及自治区旅游局有关文件精神,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和值班制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将值班表以及值班要求2013年4月28日19:00时前上报旅游执法总队(质监所)。将旅游投诉电话公布于全社会。
二、值班人员最快速度接听电话,并要文明礼貌,认真记录投诉和举报内容,尽快解决矛盾,预防群体上访的发生。
三、值班人员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旅游纠纷和旅游投诉。
四、值班人员要积极服从上级的指挥、安排、部署以及各地州市之间相互配合支持,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五、值班人员认真记录旅游投诉和举报,热情接待上门投诉和来访人员。如遇重特大旅游投诉、纠纷和特殊情况,最快速度以电话和书面等形式上报。
六、节日最后一天,把整个节日情况(“五一”国际劳动节全区旅游投诉统计表》和简报)上报执法总队(质监所)。不许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附    件:201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全区旅游投诉统计表
联 系 人:玛依拉·买买提
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质监所)副调研员
联系电话:0991-8830778(兼传真)
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质监所)
2013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2013年十一投诉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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