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网站标识码:6500000069 备案号: 新ICP备19001401号 联系电话:0991-8807981
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03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3-05-08 | 主题分类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规划资质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11〕10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旅游业发展“重新思考、重新认识、重新谋划、重新定位”的精神,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打造旅游精品,加强我区旅游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规划编制水平和质量,维护旅游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解决我区旅游规划编制中存在的实用性、可操作性低,规划费用虚高,规划市场亟待规范等问题,经我局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速转发至县市旅游局及各景区。附件内容请在新疆旅游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
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自治区旅游局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