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13年新疆金牌导游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3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26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05-13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区属旅行社、导游服务管理中心:

   为了全面提升我区导游队伍整体素质,展示导游形象,提升导游服务水平,定于今年5月举办2013年新疆金牌导游评选活

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风采、树形象、比技能 、赛服务”。

二、评选范围
  新疆在册持证(IC卡)导游员。历届导游员大赛获奖选手以及各旅行社、导游服务管理中心骨干导游员中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行业管理。

(二)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娴熟的业务能力。

(三)实践经验丰富,有创新精神、较强的应变能力、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注重提升个人素质,自觉维护导游的职业形象。积极宣传新疆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语言美、行为美、形象美。

(五)勤奋工作,好学上进,善待游客,责任心强。

(六)按时参加并通过导游年审,近两年来无相关投诉和导游IC卡扣分记录。

(七)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专职从事导游工作3年(含)以上,每年带团不少于120个工作日,在当地导游从业人员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在游客、境内外旅行商中有一定影响;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兼职从事导游工作3年(含)以上。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评选采取个人自荐和旅行社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申报推荐( 513 520)。符合条件的导游员向所在旅行社报名,填写《2013年新疆金牌导游员评选报名表》,旅行社导游人员由旅行社统一报名,由旅行社向所在旅游部门推荐,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导游由导服中心统一报名。经营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每家推荐不超过5名,其他旅行社每家推荐不超过2名。

(二)审核( 521 522)。由自治区旅游局对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培训( 523 524)。自治区旅游局对候选人进行培训考核,培训考核结果作为是否入围的依据。

(四)公示( 525 529)。入选的新疆金牌导游员在新疆旅游官方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公布( 530)。根据培训成绩、考核结果、公示结果,确定200名“新疆金牌导游员”,并在新疆旅游官方网公布。  

五、培训内容及地点

此项培训作为导游的一项日常业务提升培训,费用全部由旅游局承担,导游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培训地点为新疆师范大学合堂楼501,课程以专题的形式开展,内容为《怎么在新疆做好导游讲解》 、《旅游接待与服务礼仪专题培训》等

六、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新疆金牌导游员”者次年可免年审培训,并列入新疆导游人才库,推荐参加政府重大活动接待工作,连续三届评选为金牌导游员的,授予金牌导游员终身荣誉奖称号。

七、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准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营造争当金牌导游员的浓厚氛围,形成导游员主动争先、广大游客积极评价、社会公众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各地、州、市旅游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逐项严格审核备选人员条件,推荐时要向一线带团导游员和获得自治区以上荣誉称号人员倾斜,确保上报人选是本地导游员的优秀代表。要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联系人:袁玲  

联系电话:0991-8838825

附件:《2013年新疆金牌导游员评选报名表》

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3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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