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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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自治区旅游系统新疆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3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213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05-13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相关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鼓励各类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新疆师范大学与自治区旅游局联系,创设政府部门与高校联合模式,搭建旅游系统招聘、毕业生求职的供需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自治区旅游系统新疆师范大学专场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会由自治区旅游局主办,新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承办。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3 518 上午10:0014:00(北京时间)

新疆师范大学校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16

三、参会办法

(一)各地区(州、市、县)旅游局统筹本地区用人单位参加自治区在新疆师范大学举办的专场供需见面会。 514日前 将参会单位及人数报新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格式见附件),参会期间食宿自理。

(二)招聘对象:

1.2013届高校毕业生

2.有就业意愿的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要求

1.各用人单位要从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积极参加招聘会,尽可能多地吸纳毕业生就业。

参会公司、企业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收登记证等相关资质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经营业务合法规范,且具有一定规模,能提供毕业生展示自己的平台。

3.公司招聘岗位需适合大学生求职,有专门针对大学生的招聘岗位,公司招聘相关信息不得带有性别、民族、身高等歧视性信息

(四)对毕业生的要求

1.参会时听从组织,安全参会,不得携带危险品及饮料。

2.参加招聘活动时携带照片、学生证、学校推荐表、成绩单、个人简历、协议书等材料按时参会。

四、联系方式

1.自治区旅游局人事处联系人  袁玲  0991-8838825    

2.新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李媛  0991-4332194  

刘汉成   0991-4333140    邮箱 jyzdzx@xjnu.edu.cn

附件:2013年自治区旅游系统新疆师范大学专场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各地各单位拟参会情况统计表

                                       

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359石向焘


附件下载: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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