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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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14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3-05-29 | 主题分类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兵团各师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增强新疆旅游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提高旅游行业管理水平和游客满意度,提升旅游产业服务质量,已成为新疆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迫切要求。为此,自治区旅游局和兵团旅游局决定于
一、各地州市、各师旅游局的准备工作
(一)成立旅游“一诚通”协调领导小组
自治区旅游局成立了以刘新福副局长为组长,吴科锋副局长、兵团旅游局赵大勇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旅游“一诚通”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处长赵文政担任,自治区旅游局及兵团旅游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各地州市、各师旅游局参照成立旅游“一诚通”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科室。
(二)基础数据库的比对完善工作
1、自治区各地州市、兵团各师旅游局均已开通系统管理员、旅行社管理员、景点管理员、饭店管理员、执法管理员等五个用户,各地各师须在
2、自治区各地州市系统管理员的职责:①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单位的其他用户,并负责本辖区所有企业用户的管理;②
3、自治区各地州市、兵团各师旅游局须在
(三)本辖区旅游企业的培训工作
1、
①旅行社单位信息的修改(强调是否“启用部门限制”和是否“启用行程单审批限制”的设置);
②新增部门和新增操作员并授权;
③行程单的编制、变更、作废;
④认证单查询与统计查询;
⑤浏览器的设置。
2、各地州市、兵团各师旅游局必须在
①新增操作员的操作;
②团队认证操作;
③认证单修改、取消、管理;
④统计查询;
⑤客户端认证申请。
(四)本辖区执法队伍的培训工作
1、全区各地州市、兵团各师旅游部门必须在
2、
二、各旅游企业的准备工作
(一)旅行社的准备工作
1、需准备可以上网的电脑及打印电子行程单的激光打印机;
2、旅行社进行全员培训,熟练使用旅游“一诚通”系统的相关程序。
(二)A级景区的准备工作
1、
2、需要进行团队认证操作的景区,需在
实施旅游“一诚通”系统,是新疆旅游行业管理信息化的重大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一行动,按照先易后难、统筹兼顾的原则,扎实稳妥的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旅游“一诚通”系统
自治区旅游局联系人:监督管理处百尔尼沙,电话0991-8833213;旅游执法总队玛依拉,电话0991-8830778;旅游宣传推广中心王超,电话0991-8891637,邮箱地址459938857@qq.com;
兵团旅游局联系人:监督管理处夏飞,电话0991-2890531;旅游质监所:杨建国,电话:0991-2314315。
特此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