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征集首批“油城礼物”旅游商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12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10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07-12  主题分类 


深度挖掘独具城市特色的旅游商品,鼓励旅游商品创新发展,加快旅游产业化发展步伐,市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选以油城礼物为专属品牌的旅游商品。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题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以促进旅游消费为宗旨,以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为依托,以体现油城地域特点、石油文化内涵、城市知名品牌为品牌定位,推出克拉玛依市旅游商品专属品牌。

按照品牌化提升、规模化经营的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持续打造和营销推广,将油城礼物打造成我市旅游商品的响亮品牌。

二、征集内容

油城礼物为主题,设计生产具有城市文化内涵、地域特点的旅游商品。具体分类如下:

1、油城之韵。体现浓郁文化内涵和鲜明地域特征的旅游纪念品。

2油城之特。最具城市特色的玉石、土特产品等,采用本地材料或特有物种为原材料的旅游商品或作品。

3、油城之魅。集中展现现代都市魅力、反映景区景点特色工艺美术品、书画制品、都市工业品、日常生活用品等。

4、油城之尚。完整展现城市风貌及文化的宣传品、创意产品等。

5、油城之味。体现和代表油城文化的特色食品、干果等产品。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现有生产企业、加工销售企业的商品。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商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赛。

四、评比标准

1、纪念性:体现地域人文自然特点、社会生活元素、特产商品名牌和反映旅游景区的内涵与风貌。具有文化收藏、时尚消费、旅游留念的价值。

2、经济性。具备一定的批量生产能力和市场化的效益,具有引发旅游消费者购买的商业价值,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3、创新性。商品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具有产品开发导向性、示范性。

4、实用性。有一定的实用和收藏价值,易于携带。

5、文化性。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传承油城特色,有深厚的城市文化底蕴和时尚特点。

6、合法性: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绿色环保,制作精湛。作品权属清晰、无争议,不得仿冒国内已上市的产品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已取得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证书的需要提交权利证书复印件。

五、提交内容

1、《首批油城礼物旅游商品征集报名表》;每件商品电子版图片一张(图片像素不低于400dpi);如属获奖商品的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商品生产、销售企业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时需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

2、每件商品提交实物样品一件。

3、申报单位、个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4、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其中一个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六、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3731

七、奖项设置

首批油城礼物不超过6名,纳入油城旅游商品名录,授予油城礼物称号。颁发1万元奖金及奖杯、证书。

八、评审程序

(一)公告及报名阶段(自本公告发布起至731日)。参赛者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参赛商品的说明文字、图片。

(二)评选阶段(81——817日)。2013中国新疆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设油城礼物专区,参赛单位(个人)申购展位(标准展位2000/个)。专家评委评选确定首批油城礼物

(三)命名颁奖阶段(818——820日)。命名 油城礼物并集中进行颁奖。

九、其他

1、评奖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

2、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和在公众媒体上宣传的权利。报名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和照片不再退还。

3、参赛者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当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时,组委会有权收回奖杯、证书、标志使用权、奖金等。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首批油城礼物旅游商品大赛组委会。

十、联系方式

征集办公室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克拉玛依市旅游局(克拉玛依市政府1号办公楼527办公室

联系人:石键、马瑞

联系电话:0990—62420366242773

电子邮箱:lyj0990@sina.com

活动具体内容见克拉玛依旅游网(http://lyj.klmy.gov.cn)。 

                         

克拉玛依市旅游局

201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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