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组织参加2013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25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79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07-25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行社,各三星级以上饭店,各3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

由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13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将于20131024日至27日在云南省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进一步宣传我区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展示我区旅游业发展的最新成就,加强与国际旅游界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提升新疆旅游业的国际知名度,我局拟组织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行社,各三星级以上饭店,各3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参加本届国际旅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会日程安排

10 22 -- 10 月23        布展及报到

10 24 0900-1700 专业洽谈日

10 25 0900-1700 专业洽谈日

10 26 0900-1700 公众开放日

10 27 0900-1500 公众开放日

          1700      撤展

举办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二、展台认购价格、认购期限与交款

1本次展会我局将继续统一组织参展,并整体搭建展台,整体搭建费用由我局承担。各参展单位按以下要求交纳标准展位费用,标准展位( 3X 3 ):8300/个。

2.请各地州市旅游局及旅游企业抓紧时间认购,务必于 2013831之前将展位预定申请书传真至我局国际旅游促进处,并将展位费交至新疆盛汇展览有限公司,过期不再办理展位认购事宜。

3.乌鲁木齐地区各国际旅行社、四星级以上饭店直接到自治区旅游局国际旅游促进处报名登记,到新疆盛汇展览有限公司交展位费;各地州市旅游局负责本地旅游企业的报名参展工作,请各参展单位务必将电汇单传真至自治区旅游局国际旅游促进处。

三、各参展单位报名并缴纳费用后,可到自治区旅游局国际旅游促进处领取《交易会招展册》,根据组委会秘书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局汇总后转报国家旅游局。

四、在规定时间内,各参展单位确认展位、并交纳展位费后,我局按交费先后顺序在展会现场排列展位。

收款单位名称:新疆盛汇展览有限公司

账号:0000020020110057783268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友好支行

联系人:雷蕾

联系电话:0991-8810047    传真:0991-8810047

邮箱:36892827@qq.com  手机:13999405979

附件:2013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展位预定申请书                              

自治区旅游局

201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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