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新疆考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7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122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07-17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11]10号)》精神,根据国家旅游局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导游队伍建设与新疆民生建设和惠民政策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导游资格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导游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透明,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2013年导游资格考试将实行计算机考试,为加强导游资格考试工作,现将2013年新疆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3 717 开始接受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需登陆“新疆旅游培训网”(http://www.t6885.com或“新疆旅游官方网”(http://www.xinjiangtour.gov.cn进入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用正确的身份证号码登陆。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图片超过20KB或小于6KB不能上传),选择考试项目(首次报名需报考全科考试项目),提交报名,确认无误后打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在指定时间内备齐相关资料,办理现场审核缴费手续。

3.现场审核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学历证原件、半年内县(区)以上医院或防疫站健康证明原件、《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即网上报名填写完信息后打印出的报名表),前往新疆旅游培训中心报名大厅缴费报名。

地州市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自治区旅游局导考办委托当地旅游局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4.准考证自行打印,打印时间于“新疆旅游培训网”或“新疆旅游官方网”上另行通知。

(四)考试费用。

1.参加中文考试的考生考务费为245/人。

2.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考务费为275/人。

3.参加外语加试的考生考务费为95/人。

考试缴费可采取现场和网上缴费两种方式。

 二、考试地点及时间

(一)201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点:新疆师范大学。

(二)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考试时间,考生单科成绩年度内有效,第二次报名可只报未通过科目。

(三)计算机考试时间分为两批次:9月下旬及 11月下旬,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现场考试时间为计算机考试结束后的一天。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明在考生的准考证上。

(五)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试内容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计算机考试和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计算机考试

中文类和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相同,均为《导游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知识》、《导游业务知识》及《旅游政策与法规》。计算机考试分为两个考试模块:《导游基础和汉语言文学综合》、《导游业务和旅游政策与法规综合》,每个模块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合计2小时。考试题型为单选、多选两种题型。
 
    (二)现场考试

中文类考生现场考试科目为:模拟测试;外语类考生现场考试科目为:模拟测试、外语语音听力测试。现场面试时间10-15分钟。现场考试第一景点由考生在景点目录中抽签决定,第二景点由考生自定,不作统一要求。

现场考试景点目录为:1.天池;2.喀纳斯景区;3. 吐鲁番葡萄沟;4.那拉提景区;5.可可托海景区;6.克孜尔千佛洞;7.坎儿井;8.交河故城;9.巴音布鲁克景区;10.乌尔禾魔鬼城;11.艾提尕尔清真寺;12.石河子军垦博物馆。

四、分值标准

计算机考试和现场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计算机考试每个考试模块加15分,现场考试不加分。

五、成绩公布

笔试上机考试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当场公布成绩。导游资格考试通过考生考试后一周内登陆(http://www.t6885.com)查询。


六、教材及费用

201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教材分别为《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知识》、《旅游政策与法规》、《汉语言文学知识》,全套教材费为120元。购买教材及考试相关事宜请咨询新疆旅游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991-8853310

七、地州考点

2013年导游资格考试工作进行了改革创新,对考点设备、技术要求较高,2013年地州考点采取申报的方式,经验收合格,自治区导考办审核同意后设点,与自治区考点同步考试,促进地州市导游队伍建设。请各地州考点将申报计划于 831前报自治区导考办。

导游考试改革创新,是新形势下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新举措,是促进就业惠及民生的新措施,各地、州、市旅游局要高度重视导游考试工作,切实加强导游资格考试工作的保障和服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新疆考区)计算机考场技术标准

附件2.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新疆考区)考场规则

自治区旅游局

201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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