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疆3星级以下饭店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暨4星级以上饭店整改情况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19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82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08-19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区属星级酒店: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区旅游服务质量,巩固2012年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成果,自治区旅游局决定在全疆范围内开展3星级以下饭店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暨4星级以上饭店整改情况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立和完善星级饭店退出机制和社会监督体系,优化全区旅游服务环境,强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通过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完善旅游全行业质量监管机制,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组织机构

成立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长:刘新福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副组长:葛家 自治区旅游局副巡视员、

新疆旅游协会副会长

员:赵文政 自治区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处长

自治区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吾斯曼江 自治区旅游局监察室主任

曹志新 自治区旅游协会办公室主任

吐尔逊娜依 新疆旅游执法总队总队长

范分良 新疆旅游宣传推广中心主任

各地州市旅游局领导。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处由赵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内容

1.3星级以下饭店的专项整治工作,由各地州市旅游局进行,自治区旅游局实地抽查20%以上。

2.4星级以上饭店的整改验收工作由自治区旅游局逐家进行。

3.星级饭店排名制度。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根据国家标准《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星级访查规范》(LB/T0062006)、《绿色旅游饭店》(LB/T0072006)、《新疆星级饭店年度考核评优方案》对星级饭店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按饭店星级等级进行排名,适时通过新疆旅游官方网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安排

1.各地州市旅游局于8月中旬前将3星级以下饭店的整治情况报自治区旅游局。

2.各地州市旅游局督促辖区内的4星级以上饭店于8月中旬前把整改情况报自治区旅游局。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地州市旅游局要按照自治区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和本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质量提升各项活动,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该淘汰的坚决淘汰,该降星的坚决降星;自治区旅游局对专项整治过程中问题较多的地州市旅游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2.加强宣传,整体推进,注重实效。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唱响活动主旋律,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调动旅游企业的积极性,使活动形成整体一盘棋的态势。要认真分析,找准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要不断总结,不断改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赵合林 电话:0991-8830296

自治区旅游局

20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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