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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54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3-08-19 | 主题分类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为落实6·13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旅游局已两次下发旅游安全大检查通知,督促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并于7月份分别对部分地、州、市进行了旅游安全综合督查。为进一步突出旅游安全大检查的实效,确保旅游旺季安全,自治区旅游局成立了旅游安全专业督查组,将于8月份督查(抽查)各地、州、市落实旅游安全大检查的情况,督查范围、内容和要求见附件《新疆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专业督查方案》,请各地、州、市按照本地旅游安全大检查方案抓好落实,并按照《关于进行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新旅办〔2013〕73号)的要求,全覆盖地做好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及时上报检查月报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督查的具体时间和相关地、州、市将提前3天通知。
附:《新疆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专业督查方案》
自治区旅游局
附件:
新疆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专业督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6·13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导,落实《关于集中开展“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3〕120号)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执法、全覆盖、见实效”及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实行“零容忍”的要求,强化旅游安全工作中的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和措施落实。
二、组织机构
自治区旅游局党组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注重落实“一岗双责”,旅游局领导到各地检查工作时都要强调安全工作,督查旅游安全生产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有效落实自治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精神,确保旅游安全大检查的实效,局党组决定成立新疆旅游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刘新福
副组长:自治区旅游局副巡视员 葛家瑄
成 员:曹志新 刘勇 赵文政吐尔逊·娜依 雷延坤 范分良 赵合林肖岩 钱振华 何燕
专业督查组办公室:赵文政(主任) 赵合林(副主任)
三、目标任务
督促全区各地、州、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落实《关于进行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新旅办〔2013〕73号)的要求,督促全区各地、各部门、各旅游企业认真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以铁的意志、铁的纪律、铁的措施和铁的手腕,认真落实旅游事故防控措施,坚决堵塞旅游安全漏洞,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对落实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旅游安全。
四、督查范围
各地、州、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
五、督查内容
1.地、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查看资料为主,主要检查旅游安全应急及处置预案,安全大检查方案、安全大检查进展情况及安全检查记录资料。
2.旅行社:安全应急及处置预案,每次组团接待是否签订旅游合同,是否在许可范围内进行正常的旅游活动,是否对游客投保意外伤害险,是否对导游进行了接待方面的安全教育,是否有书面教育内容,导游对旅游汽车驾驶员是否能够主动进行安全驾驶提醒,是否召开行前说明会,是否对游客进行旅游安全提示。
3.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安全应急及处置预案、演练记录,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是否进行了景区道路、消防器材、特种设备和食品卫生等相关项目的安全检查,是否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员工对职责内安全应急是否熟知、是否会操作消防设备等。
六、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督查是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旅游安全、树立新疆旅游形象的重要措施,全区旅游行业都要把重视旅游安全工作上升到旅游业发展“生命线”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要对安全大检查工作再认识、再提高,形成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严格要求,注重预防。在检查和督导过程中,要多提醒、多要求,旅游企业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注重消除“人的不安全意识、物的不安全状态”,在“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坚决不冒险,努力把旅游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坚持“零容忍”,整改不及时的要依法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3.整改问题,消除隐患。各级旅游部门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尤其是旅游企业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抓旅游安全工作上下一盘棋的态势。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回头看督办,绝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切实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