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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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 “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主题活动民航大交通优惠打折试点项目招标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234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09-29  主题分类 

各旅行社:

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于去年年底到今年5月初创造性开展了第一阶段的“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主题活动为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增强淡季旅游优惠政策对内地市民百姓的吸引力、提升内地市民百姓淡季来疆的出行比率、突破疆外来我区大交通费用过于昂贵这一关键制约因素,我局决定本着先行先试、稳妥推进的原则迅速启动淡季旅游主题活动大交通机票优惠打折试点项目。现就此试点项目面向全疆旅行社公开招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试点项目招标要求

(一)试点项目的航线。

1.从北京、上海、广州飞往乌鲁木齐的航线中选择试点航线一条;

2.从香港、澳门、台湾飞往乌鲁木齐的航线中选择试点航线一条;

3.从欧美和东南亚国家飞往乌鲁木齐的航线中选择试点航线一条;

4.以上三条试点航线的航空公司不做硬性规定,由投标单位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行选定合作航空公司。

(二)试点项目的折扣。

整个试点项目期间,三条试点航线往返的切位机票价格不得超过全价票的三折(不含燃油和机场建设费),但11日至228日的民航春运高峰期除外。

(三)试点项目的时间。

试点航线执行时间为20131110日至2014430日,除去11日至228日的民航春运高峰期59天,共计114天。

(四)试点项目的频率。

试点航线在整个试点项目所涉及的时间段内至少保证每周有两个航班组织游客来新疆旅游观光。

(五)试点项目的人数。

试点航线在每个航班上的切位为40人,但至少不低于32人,每周至少不低于64人,试点项目期间每条航线组织的游客总人数要求不低于1000人。

(六)试点项目的线路。

试点项目所组织的团队必须紧紧围绕自治区旅游局大力培育的淡季旅游精品线路开展旅游活动,淡季旅游精品线路另行发布。

(七)试点项目的资金保证。

1.为保证试点项目的能落地执行,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将民航切位一个月担保资金总额50%的现金支票与标书一并交付至自治区旅游局。

2.旅行社民航切位一个月担保资金总额一半的计算公式=40人(每趟航班切位数)×2次(每周飞乌的航班数)×2(往返航班)×4周(每月有4周)×A00元(试点航线全价票)×80%(上座率达到80%航空公司不扣违约金)×30%(试点航线三折优惠)×50%(担保资金的一半);

二、试点项目的配套政策

(一)风险分担。

1.为开拓疆外客源市场,我局将与承办旅行社共同承担市场风险:即航空公司向旅行社提出的民航切位担保资金总额一半由承办的旅行社承担外,另外的50%担保资金由我局承担;

2.我局承担的民航切位每月担保资金的计算公式与旅行社承担的民航切位每月担保资金的计算公式一致;

3.确定中标单位后,我局将把旅行社承担的50%的保证金和我局承担的50%的保证金一起存入双方共同认可的金融机构,该款项专门用于向航空公司支付违约金:只要旅行社没有达到预定航班切位的80%,航空公司将从担保资金账户上自动扣除没有上足的空位票款。

(二)余额奖励。

1.每条试点航线的切位担保资金实行按月循环担保,一旦我局与旅行社的共同担保资金全部被航空公司划拨走,则宣告该试点航线失败;

2.当承办旅行社全部完成或部分完成既定组织招徕任务后,我局将把没有被航空公司划拨走的切位担保资金余额全部奖励给承办旅行社。

(三)招徕奖励。

参照“百日激励行动”,所有试点航线组织招徕的旅游团队的行程单均实行旅游“一诚通”电子行程单制度,我局将根据“一诚通”的统计数据,对承办单位组织招徕的每位游客实施现金奖励,奖励标准为20/人。

(四)旅游卡配合。

为了配合试点航线的承办旅行社圆满完成既定的组织招徕任务,我局将按照每条航线的实际来疆旅游人数发放新疆旅游卡:即凡是参加组团来疆的游客均可获赠一张面值500元的新疆旅游卡,具体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三、试点项目的相关时限

(一)项目招标公告自2013929日发布,各旅行社投标日期截止到2013108日下午18:00

(二)项目开标时间定于2013109日上午10:30,开标地点在自治区旅游局四楼会议室。

四、试点项目的标书要求

(一)投标时需提供五份装订完整、干净整洁的标书。

(二)标书需要涵盖如下资料:

1.资质部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承诺部分:对项目投标要求进行肯定回应,不能做出变更;一旦中标,严格执行所承诺的投标要求;中标后反悔的,将向我局缴纳2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五、试点项目的评审规则

(一)由五人组成招标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的要求和条件,评审确定出试点项目的承办旅行社。

(二)同一条试点航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投标且均满足招标条件时,以投标时间的先后作为判断依据。

(三)同一条试点航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时间投标且均满足招标条件的,以投标单位的溢出承诺作为判断依据。

(四)试点项目不实行三选一或五选一原则,只要有投标单位愿意按照我局的招标要求勇于尝试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就予以支持;

(五)三条试点航线,均有承办单位投标的则均进行试点;只有一个或两个单位投标一条或两条航线的则试点一条航线或两条航线;三条航线均无承办单位投标的则试点项目暂缓执行。

六、试点项目的中标通知

(一)我局将于1010日把中标信息在新疆旅游官方网上进行公布,并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公布招标结果后,不再向投标单位退还投标文件。

七、试点项目的联系方式

自治区旅游局宣传推广中心项目负责人王滕,联系电话0991-889163715160928825邮箱569587950@qq.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3年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