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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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主题活动宣传推广总代理项目招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3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28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10-23  主题分类 

各新闻媒体单位、广告公司、传媒公司:
为不断创新和完善淡季旅游工作机制,整合淡季旅游宣传资源,提升淡季旅游宣传效果,凸显淡季旅游惠民主题,我局决定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家单位担任淡季旅游宣传推广总代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代理项目的宣传方案
序号
类别
媒体名称
宣传方案
1
乌鲁木齐电视台
15秒、14次/天,时长192天。
UTV-1新闻综合频道:
约19:30-19:35,《城市日记》前;
约20:20-20:23,《大事小事》前。
UTV-5旅游娱乐频道:
约18:29-18:32,《全纪录二部》前;
约19:01-19:05,《全纪录三部》前;
约19:33-19:36,《全纪录四部》前;
约20:08-20:37,《全纪录五部》中插;
约20:42-20:45,《绿色家园》《走近》前;
约21:18-21:22,《健康来了》前;
约22:02-22:08,《阳光剧场1集》前;
约22:54-22:59,《阳光剧场2集》前;
约23:43-23:49,《阳光剧场3集》前;
约00:53-01:48,《探索》中插;
约01:48-01:53,《旅行者》前;
约01:53-02:20,《旅行者》中插。
2
949广播电台
9次/天,时长192天。
特一段2次,10:00--11:00;19:0021:00
特段1次,12:0013:00
A段3次,15:0016:00; 16:0017:00;
17:0018:00
B段3次,23:0001:00
3
974广播电台
15秒,8次/天,时长192天。
⑴08:00—09:00 《974城市特快》
⑵10:00—11:00 《交通热线》
⑶12:00—13:00 《大小通知》
⑷13:00—14:00 《首府交通》
⑸14:00—15:00 《音乐正当午》
⑹16:00--17:00 《我的汽车有话》
⑺17:00—18:00 《音乐地图》
⑻18:00—19:00 《974一路领先》
4
新疆日报
二分之一版(图配文),14期,淡季旅游活动全程网络宣传,根据活动需求可调整为整版,但最多为4期。
5
新疆经济报
四分之一版(图配文),30期,根据活动需求调整版面。
6
新疆晨报
二分之一版(图配文),56期,根据活动需求调整版面。
7
乌鲁木齐晚报
二分之一版(图配文),56期,根据活动需求调整版面。
8
都市报
二分之一版(图配文),56期,根据活动需求调整版面。
9
天山网
时长192天,24小时运转首页第一屏通栏广告,头条正上方点击链接。
10
亚心网
时长192天,24小时运转。
首页黄金广告位、旅游板块,在旅游频道首屏通栏和大图刊列播出。
11
亚心网
时长5个月,24小时运转。
“i家乡e起游”新西游记网络宣传大赛,赛事至少要征集到参赛作品10000篇以上,报名人数至少得6000人以上,开通的“爱新疆.游家乡” 至少要达到20万以上,话题阅读量至少要达到200万次,亚心网论坛活动主题贴至少要达到10万次以上。
12
众维网络
维护新疆旅游官方网的“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页面,时长6个月。
13
分众楼宇广告
20秒、60次/天,时长190天。
倾城全网1364台终端播出,城市黄金位置楼宇播放。
14
盛世空间LED
大屏广告
20秒/次、120次/天,时长190天。
屏幕位置:碾子沟、人民电影院、西大桥时代广场、富丽华酒店、成功广场、新医路、红山日报社。
15
广电移动
BRT公交广告
共2200块移动电视,《有啥说啥》节目片头后30秒“新疆人游新疆”公益广告,时长192天,30秒/次,14次/天。
16
新科讯达
影院传媒广告
15秒/次,每日2000次,时长155天。同步在奥斯卡国际影城、人民电影院、美亚影城、人民剧场、和平都会、星光福润德等六大影城票台电梯口等候区的55寸高清大屏播出广告。
17
淡季旅游手册
(通过招标确定单位)
5万册,设计制作上要求:卡通、幽默、亲民、时尚;内容上涉及:大型活动、精品线路、政府补贴、旅游卡发行与赠送、大交通优惠打折试点、宣传推广等内容。
二、总代理项目特别授权
为保证本次招标活动的公正透明,最终达到理想的宣传效果,我局已与上述媒体开展竞价性谈判,现特别授权各竞标参与单位在和相关媒体进行谈判和询价时,说明本次招标项目是自治区旅游局的淡季旅游公益宣传项目,以获得特别优惠价格。
三、总代理项目的投标要求
(一)相关时限要求。
1、总代理项目具体覆盖的时长为2013年11月10日起- -2014年4月30日止。
2、总代理项目招标通知自2013年10月23日发布,通知期限为7天,各新闻媒体或广告公司投标日期截止到2013年10月29日下午19:00。
3、总代理项目开标时间定于2013年10月30日上午10:30,开标地点定在自治区旅游局四楼会议室。
4、总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将于2013年10月31日在新疆旅游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标书制作要求。
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每个投标方案需提供七份密封装订、内容齐全、干净整洁的标书。
2、每份标书应当涵盖如下资料:
①资质部分:广告或广告代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及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②承诺部分:对项目招标要求进行肯定回应,不能做出变更;一旦中标,严格执行所承诺的投标要求;中标后反悔的,将向我局缴纳4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三)具体任务要求。
1、严格按照总代理项目的宣传推广方案签订相关宣传广告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确保宣传效果。
2、对各媒体关于我局广告内容的设计制作方案进行把关,挑选出符合宣传内容、新颖活泼、富有创造性的设计制作方案在每一期广告上准时发布。
3、全程监督各媒体单位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如期发布淡季旅游大型活动的举办时限及地点,是否配合大型活动发布相关宣传软文。
4、对淡季旅游期间的30个大型主题活动合理安排宣传档期,不要出现广告堆积、档期不满、宣传工作断档等现象。
5、汇总收集各媒体的软广和硬广资料,如报纸、网页截屏、广播录音、电台视频等相关内容,并且汇编成册。
6、要提前策划好应急预案,考虑可能在媒体宣传过程中出现的突发状况,及时有效处理,以达到预期效果。
四、总代理项目的评审规则
(一)由评审小组逐一审查各单位报送的标书,并听取投标人的陈述,按照注重品质、价格适中、重在执行的原则,进行开标评审。
(二)为保证效果,杜绝恶性竞争,评审小组将根据拒绝零报价、低于成本报价的原则进行开标评审。
(三)评委独立打分,纪检监察室独立监督,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开标评审。
五、总代理项目的其他事宜
(一)公布招标结果后,将不再向竞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竞标文件。
(二)中标单位将与自治区旅游局签订委托合同,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履行合同。
(三)每个投标单位在报送标书时,需预先缴纳2100元评审费,没有中标的单位可在开标评审结束后领回预缴费用。
(四)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则应当按照标书中的相关承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总代理项目的联系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宣传推广中心项目负责人李艳,电话:8810361、18299730762;邮箱:825348297@qq.com ;传真:88756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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