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上报2013年度旅游投资信息及2014年度旅游项目库和重点扶持旅游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824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3-11-19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为及时、准确了解全区旅游投资状况,完善全区旅游项目管理,筛选符合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增强社会投入,推动全区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请各地于近期认真做好上报2013年度旅游投资信息及2014年度旅游项目库和重点扶持旅游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2013年度旅游投资信息工作

1.主要报送2013年度在自治区内完成的旅游投资情况。包括: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投资、旅游景区(点)经营设施投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投资(非景区)、旅游宾馆饭店及餐饮娱乐设施投资(非景区)、旅游厕所项目投资、农家乐项目投资、旅游宣传促销投资、旅行社运营投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投资、旅游人力培训投资等数据情况。

2.请将上述信息填写至《2013年度旅游项目投资情况统计表》(在自治区旅游局官网下载),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二、关于报送2014年度旅游项目库工作

1.请各地旅游局、各有关企业对此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按照项目信息要求准确填写,对填写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的项目将不予入库。

2.项目库资料以地(州、市)为单位汇总后上报。《2014年度纳入自治区旅游项目库总表》需经单位盖章后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2014年度单体项目入库信息表》只报送电子版。

三、关于报送2014年度重点扶持旅游项目工作

1.请各地从资源开发阶段、产业布局状况、转变经营结构、提升行业素质等方面认真遴选本地项目,予以重点扶持。

2.所报项目符合资源优势突出、市场前景良好、前期准备充分、带动性强、开发效益显著等要求。

3.按照扶持上市公司(大集团大公司)、创建 5A 级景区、支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旅游商品体系建设、支持旅游新业态发展的不同方向,选择在实施自治区旅游三年行动计划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对我区旅游产业发展具有影响力的重点项目予以上报。

4.请以正式文件形式简述重点扶持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和规模、经济效益分析、资金来源、拟申请补助资金额度等方面情况。

以上三项工作请于1130日前报自治区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周皓            

 话:0991--8861781

 真:0991--8866313

 箱:2573634353@qq.com

附件:1. XX地区(州、市)2013年度旅游项目投资

情况统计表》

2. 2014年度XX地区(州、市)纳入自治区旅游

项目库总表》

3. 2014年度XX地区(州、市)单体项目入库

信息表》

自治区旅游局

2013 1118


附件下载:
附件1:2013年度旅游项目投资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2014项目库总表.xls   附件3:单体项目入库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