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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5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3-11-19 | 主题分类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最大限度的调动旅游企业自主营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克服部分旅游企业等靠要的陈旧观念和传统思维,将有限的政府补贴资金投放到确实能产生惠民成果及拉动效应的旅游企业身上,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旅游企业实施价差式政府补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补贴企业名单的确定原则
有的放矢针对性强,重点突出不搞全线出击;不僵化不死板不搞终身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补贴名单;凸现惠民降低旅行社组团报价,提高新疆淡季旅游精品线路报价在疆内外旅游市场上的招徕竞争力。
二、被补贴企业名单的确定程序
(一)依据《关于对2013年“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大型活动策划方案的招标通知》(新旅办〔2013〕120号),从58家单位所报送的168个活动方案中评审出35个淡季旅游大型系列活动方案。
(二)根据线路重复出现的比率和市民认可的程度以及市场培育开发前景,从168条淡季旅游线路中遴选出10条淡季旅游精品线路。
(三)既是35个淡季旅游大型系列活动所涉及又是10条淡季旅游精品线路所指向的星级饭店、A级景区、S级滑雪场、旅游温泉就给予补贴。
三、被补贴企业的执行标准
详情请参见针对活动补贴、价差式补贴、广告补贴、招徕补贴、发卡补贴、民航切位补贴而专门制定的《2013年“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政府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被补贴企业的工作义务
(一)通过旅游“一诚通”团队认证设备及时对旅游团队进行人数认证,增加旅行社团队接待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二)通过旅游“一卡通”价格传输设备及时对自身的宣传图片和价格信息向新疆旅游官方网站进行云端传输,拓展企业自身的网络营销渠道。
(三)向新疆旅游卡持卡消费者兑现承诺的惠民价格,确保新疆旅游卡现场结算和网络结算渠道的安全畅通。
(四)在本企业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如下横幅:“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新疆旅游卡持卡消费政府补贴企业。
(五)在淡季旅游期间每月的28日之前将当月企业的经济运营分析报告上报我局,经济运行分析基础数据表详见附件。
五、被补贴企业的具体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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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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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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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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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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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友谊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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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拉提滑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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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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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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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甫僧佛山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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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桥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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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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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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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伦古湖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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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海金水银波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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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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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山滑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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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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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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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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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冰峰滑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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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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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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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里木湖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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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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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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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千佛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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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海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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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胡杨林、鸣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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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沟沙漠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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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鸿福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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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天池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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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天池国际滑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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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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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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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山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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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大峡谷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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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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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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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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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滑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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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滑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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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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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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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堡魔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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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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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天山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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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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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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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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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统一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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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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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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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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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河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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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姆塔格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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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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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峪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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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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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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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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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博斯腾湖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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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布人村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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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金叶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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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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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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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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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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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大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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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郎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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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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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神木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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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神秘大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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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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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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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拉库勒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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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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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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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妃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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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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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胡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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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隆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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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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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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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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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铃梦坡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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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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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渠(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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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宾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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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湖御园(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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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政府补贴企业涉及15个地、州、市的57家旅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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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补贴企业名单的增补
除了上述被补贴企业外,经地州旅游部门按程序报我局审核同意予以补贴的淡季旅游大型活动所涉及的旅游企业可以增补进被补贴企业名单中来。
以上内容,如有疑问请致电旅游宣传推广中心淡季旅游价差补贴项目负责人汪琦咨询,0991-8875605,13639938931。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淡季旅游政府补贴经济运行分析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