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掌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范围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接待及相关数据,为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信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现就2014年新疆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和入境游客人均花费构成抽样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介
1.调查范围:全疆确定6个地州中心城市(乌鲁木齐、阿勒泰、吐鲁番、库尔勒、喀什、伊宁),采取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统计调查制度,采取以问卷面访方法进行。
2.调查对象:国内游客及外联(接待)入境团体游客。
3.调查内容:“春节”、“十一”黄金周、“五一”小长假及全疆国内旅游情况抽样调查及游客人均花费构成抽样调查。
4.调查规模及样本分布
调查样本数量:本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共计抽取调查共17200份样本(其中:国内旅游调查样本13800份;“春节”黄金周、“五一”小长假、“十一”黄金周调查样本各800份,小计2400个;入境游客人均花费调查样本1200个)。
5.调查结果及分析
承担此项目的单位负责对调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处理,并分别提出综合性的评价意见,调查结果最终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如下:
(1)全疆国内游客每季抽样定量数据分析调查报告。(4份)
(2)全疆国内游客半年和年度抽样定量数据分析调查报告。(2份)
(3)入境游客人均花费构成抽样调查报告。
(4)春节黄金周、“五·一”小长假、“十·一”黄金周国内旅游调查分析各一份。(3份)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有从事市场调查工作的实际经验,并有良好工作记录和成绩。
3.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统计调查资质;
4.投标人熟悉统计调查业务,有专业人才队伍,确保调查研究工作顺利进行。
三、招标时间
竞标材料需于2012年12月8日前递交,过期不予受理。
四、竞标材料的构成
1.资格证明材料(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统计调查资质证明);
2.竞标报价表;
3.项目实施方案及时间承诺;
4.竞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资料。
5.竞标文件须密封,提供一式7份,并注明“开标时启封”。
6.交纳竞标评审费2100元,开标后没中标即退还评审费。
五、竞标安排
竞标时间及地点由我局另行通知,我局将按要求组成招标委员会,负责对全部竞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及评标工作。
联系人:自治区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田新丽
电话:0991-8857930 13609936398
自治区旅游局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