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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27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4-04-10 | 主题分类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各机关单位:
为加强对自治区级星评员、星评监督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确保星级饭店检查评定质量,根据全国星评委《饭店星评员章程》、《国家级星评监督员管理规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星级饭店发展实际,自治区旅游局研究决定聘任曾文英、陈新娥等39人为自治区级星评员,丁莉、罗新全等11人为自治区级星评监督员(名单请见附件),聘期为两年,即从2014年4月17日至2016年4月16日。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4月10日-4月16日,凡对聘任上述人员为自治区级星评员、星评监督员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自治区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991-8830284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4年聘任自治区级星评员名单
2. 2014年聘任自治区级星评监督员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