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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14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4-04-16 | 主题分类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5A级景区:
为认真做好2014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一)广泛参与。注重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新闻媒体和广大游客参与“中国旅游日”活动的积极性,突出活动的大众化、群众性特点。
(二)公益惠民。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推出各类旅游公益惠民措施,使“中国旅游日”活动更多地惠及民生、惠及百姓。
(三)突出主题。紧紧围绕“中国旅游日”年度主题,策划开展活动。
(四)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资源和条件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
(五)节俭务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在举办相关活动中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二、活动口号和主题
“中国旅游日”宣传口号:爱旅游、爱生活。
2014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快乐旅游,公益惠民。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9日及前后相邻时段为全疆响应国家旅游局安排,集中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时间,新疆主会场活动设在乌鲁木齐市。
四、活动名称
全疆各地须积极组织参与,各分会场活动使用“2014年中国旅游日XX地(州、市或景点)主题活动”名称。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州市旅游局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围绕“快乐旅游,公益惠民”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各地州市旅游局在4月17日前上报XX地州市2014年中国旅游日联络人表(附件1)。
(二)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和惠民措施的汇总统计工作。为将各地“中国旅游日”活动的组织情况统一纳入全疆宣传报道,4月21日前上报“XX2014年中国旅游日拟举办活动一览表”和“XX2014年中国旅游日拟采取的惠民措施一览表”。(附件2、3)。
(三)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和惠民措施的总结工作。
各地州市局在5月20日17:00前,提交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活动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以及其它可用于后续宣传报道的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图片资料需3张高清图),请将总结和相关资料发至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xjyyyba@126.com邮箱,并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XX地州市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
联系人: 赵晓群 电话(传真):0991-8830907
附件:1.XX地(州、市)2014年“中国旅游日”联络人表
2.XX地(州、市)2014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一览表
3.XX地(州、市)2014年“中国旅游日”惠民措施一览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