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组织做好第六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影像节暨国际胡杨节参赛作品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46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4-11-07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新疆地域辽阔,资源丰富,自然风光优美,民俗风情浓郁,历史文化厚重,是中外游客喜爱的最佳旅游采风创作胜地。经过连续五届摄影节的打造,摄影节已成为展示新疆形象的窗口、推进对外宣传的平台,成为广交四海宾朋的舞台。为更广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本届摄影节将更名为第六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影像节暨国际胡杨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第六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影像节暨国际胡杨节
二、活动主办:自治区旅游局 活动协办:自治区广电局、新疆电视台、各地州市旅游局
三、活动时间:2014年8月——11月30日 四、影像节评奖项目
(一)摄影作品奖项设置 金奖:2名, 奖金各30000元 荣誉证书 银奖:5名, 奖金各10000元 荣誉证书 铜奖:10名,奖金各5000元 荣誉证书 优秀奖:50名,奖1000元 荣誉证书
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真实记录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的巨大变化及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新疆、自然生态的新疆、绚彩民俗的新疆、歌舞之乡的新疆等壮美画卷,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

2、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可改变原始影像。

3、作品大小在3M以上。照片后缀须JPEJ格式;其他格式请自行转换;

4、所有参赛作品须是反映新疆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的题材,原则上外省市作品不在参赛范围;

5、作品像素不低于2048*1536,如报送照片请按10英寸规格,不得装裱;

6、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其中:每位参赛选手投稿不超过20幅,组照每组计一幅,每组不超过8幅(以胶带按顺序相连),同一题材作品原则上不超过4张;

7、所有获奖作品用于新疆旅游宣传,在报刊、杂志、cd、画册使用,不另付稿酬;

8、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二)旅游形象广告片大赛奖项设置
金奖1名 奖金 50000元 荣誉证书 银奖3名 奖金 15000元 荣誉证书 铜奖5名 奖金 8000元 荣誉证书 优秀奖10名 奖金1000元 荣誉证书

参赛要求
1、旅游形象广告片作品参赛作品可按照60秒、30秒版本制作;

2、其中30秒版本只能参加银奖以下奖项评奖。

(三)微电影作品大赛奖项设置 金奖1名 奖金 50000元 荣誉证书 银奖3名 奖金 15000元 荣誉证书 铜奖5名 奖金 8000元 荣誉证书 优秀奖10名 奖金1000元 荣誉证书
微电影作品:故事情节生动,创意新颖,作品时长2分钟以上,不超过12分钟。
五、所有参赛作品要求
(一)题材要求 1、必须是以展示新疆各地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历史文化人文风情为题材;

2、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情节生动、重点突出;

3、原创性,理念独特,形式新颖。

(二)技术要求
1、新疆旅游形象广告片作品:参赛作品可按照60秒、30秒版本制作,其中30秒版本只能参加银奖以下奖项评奖。

2、微电影作品:故事情节生动,创意新颖,作品时长2分钟以上,不超过12分钟。

3、整体要求拍摄画面清晰连贯,声音清楚,衔接有序,手法创新,画面、配音、字母、音乐等要素有机搭配,具有很好的吸引力、宣传推广效果。作品拍摄格式

4、磁带格式:DV、DVCAM 声音录制格式:16BIT/48KHZ.
六:参赛报名:
地址: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283号A座2-501 (乌鲁木齐宏时蕴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830000
联系人:徐 宏 邮箱:374280031@qq.com 电话:(0991)7860956 13999983178 (0991)8830907
网址:http://www.xinjiangtour.gov.cn
七、宣传报道
1、获奖作品将在新疆主流媒体(新疆日报、经济报)专刊登载和网络媒体(人民摄影网、新浪网、搜狐网、新疆网天山网、亚心网)刊登。
2、请各地州接到此通知后能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参赛。


新疆旅游局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