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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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级五星级农家乐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36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4-12-18  主题分类 

新旅办函[2014]69号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DB65/T2617-2006)的要求,经新疆星级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三个评定小组现场验收并审核批准,以下10个农家乐已达到《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质量等级标准要求,拟授予五星级农家乐称号,现予以公示:
1. 昌吉市华兴生态旅游
2. 玛纳斯县黑梁湾山庄
3. 于田县崔氏渔村
4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帕尔哈丁生态民俗风情园
5.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山银哈达农家乐
6.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撒音巴纳农家乐
7. 伊宁市河谷春天生态庄园
8. 伊宁县弓月城农家乐
9. 特克斯县老鹰农家乐
10. 霍城县野玫瑰农家乐
  公示期为7天(2014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对公示农家乐有异议,各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可于12月25日前到自治区旅游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联系人:苟忠全,联系电话:0991-8857930

新疆星级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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