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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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06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6-07-04 | 主题分类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确保广大农牧民通过旅游脱贫致富。经县(市区)旅游局推荐,各地州市旅游局审核,自治区旅游局筛选汇总,确定“十三五”期间全区乡村旅游扶贫村616个,现在自治区旅游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旅游局将分年度、分步骤、分层次对公布的乡村旅游扶贫村在政策、资金上予以扶持,切实增强和提升乡村旅游发展的潜力和动力,充实发挥乡村旅游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联系人:杜国胜
电 话:0991-8878297
附件:自治区旅游局旅游扶贫重点村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