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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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179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6-09-10 | 主题分类 |
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是自治区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5名,条件如下:
1.文笔流畅、办事能力强、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大专(含)以上学历,旅游管理和电子信息类专业优先。年龄要求36岁以内。
3.合同期与薪酬:报考人员一经招录,必须在我单位服务至少3年,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劳动合同约定处理。一经录用,前六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内薪酬2800元/月。实习合格转正后办理入职手续,工资上调为4800元/月(“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均含在此额度内)。
4.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前20名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请应聘者在9月25日上午12时前将个人资料表格以邮件方式发送至1220199097@qq.com邮箱。
5.表格下载:新疆旅游官方网-政务网-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
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0991-23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