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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183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6-11-09 | 主题分类 |
新旅办发〔2016〕105号
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印发《2016年-2017年
冬春旅游工作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相关旅游企业:
现将《2016年-2017年冬春旅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王婧,联系电话:182408176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6年11月9日
2016-2017年冬春旅游工作总体方案
为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合力效应,从旅游供给侧发力、需求侧发力、宣传营销侧发力,实现面向客源地市场精准营销的新局面,实现游客量和旅游消费的双增长,为稳疆富民做贡献。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现针对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冬春旅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对旅游业工作的要求,坚持务实创新的原则,以推进“稳疆富民”为主线,营造民族团结、扶贫有效、活动热烈、营销精准的冬春旅游发展新局面,推动冬春旅游产业链的聚合发展,努力将旅游业打造成为促进新疆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二、 工作思路
1.从市场分工布局:充分发挥各旅游要素在冬春季旅游中的作用,市场区域责任,实施“重点旅行社+相应市场运营主体”市场拓展模式,按疆外游客招徕组、自驾车组、地州活动组、铁路组和冰雪活动组,根据不同市场分工做好相应的工作。
2.建立有效营销激励机制:与重点客源地市场有实力的旅行社签订“送客入疆”协议,以差别化、阶梯式招徕补贴机制开展“送客入疆”工程,并支持国内有实力的旅行社组织冬春季进疆旅游包机、旅游专列,提高疆外旅行社组团入疆的积极性。
3.注重培育创新品牌和旅游热点:挖掘和培育“冬春季大美新疆”路线产品和特色亮点,鼓励各地举办有影响力活动,活跃市场,擦亮“新疆是个好地方”的品牌。
4.突出重点,整合市场力量:聚合援疆省市、各地州市旅游局、疆外办事处和疆内旅行社、媒体、旅游卡、景区农家乐等全要素力量,以国内市场、冰雪游市场、自驾游市场、南疆旅游市场,推进线上营销为重点,打造新疆冬春季旅游线路产品,激活冬春季旅游爆发点。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继续办好主题活动,呈现全疆旅游活动接连不断的良好局面。
1.自治区旅游局重点培育的主题活动。严格执行公开招标制度,抓特色、抓潜力,重点培育冰雪游、乘着火车游新疆(高铁游)、边境游、自驾游、乡村游、花季游(吐鲁番和伊犁的吐尔根杏花除外)、民俗游等方面主题活动,鼓励当地农牧民就业多、特别是吸收残疾人和贫困户人口就业的农家乐参与旅游主题活动,支持乡村旅游及旅游精准扶贫工作;鼓励开发冬春季旅游新线路的旅行社参与,开发新线路新产品。企业承办的主题活动,3日(不含)内游活动每位游客赠送50元的新疆旅游卡,3日(含)以上的旅游活动,每位游客赠送100元的新疆旅游卡,同时享受疆内招徕补贴。
2.地州市主办的旅游活动:采取“旅行社地州组”推荐和地州市旅游局上报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治区旅游局宣传推广中心审核确定活动内容丰富、游客参与性强的“地州活动”,地州市旅游局作为活动主办单位,负责活动的所有监管工作。按照每个活动向活动主办方地州市旅游局补贴现金1万元、地州市旅游局配套资金补贴不少于1万元,向有条件刷卡的活动向游客赠送旅游卡2万元进行补贴,不具备刷卡条件的或者景区、滑雪场、农家乐承办的活动以现金方式补贴。不再享受疆内招徕补贴。
(二)实行差别化及阶梯式招徕补贴。
1.疆内团队招徕补贴--每位游客补助20元。
2.支持旅行社组团赴南疆五地(州)旅游,从天山以北组团到南疆的旅游团队,每位游客补助30元。
3.鼓励自驾游发展,并将数据纳入冬春旅游团队游客“一诚通”统计范围。积极探索旅行社与组织自驾游团队的各团体有机结合,发挥旅行社自驾组的优势,把旅行社和有实力的自驾车社会组织、房车企业有机结合,由旅行社实现“一诚通”行程单的录入和招徕,按团队概念,3辆车(10人)以上视为一个自驾团队,可享受疆内或者疆外游客招徕补贴,疆内30元/人,鼓励自驾游团队的发展。
4.“送客入疆”招徕补贴兼顾疆外组团和疆内地接。内地团队游客来疆旅游按组团社招徕补贴执行,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补助资金直补客源地旅行社,充分调动组团来疆旅行商的积极性。参与2016年5月新疆冬春季旅游推介会确定的旅行社以及全国各省市有能力送客入疆的旅行社均可与我局信息推广中心直接签订“送客入疆”协议,以阶梯补方式将补贴资金直补客源地旅行批发商和旅行社,激发旅行社组团积极性:
(1)主要客源地与我局签订“送客入疆”协议的旅行社享受补贴标准:向新疆输送国内游客500人(含)以上1500人以内的,享受每位游客200元招徕补贴;向新疆输送内地游客1500人(含)以上2500人以内的,享受每位游客250元招徕补贴;向新疆输送内地游客2500人(含)以上的,享受每位游客300元招徕补贴。向新疆输送海外游客(不含、港澳台游客)享受每位游客300元招徕补贴。
包机和专列政策:100人至150人的包机,游客招徕补贴5万元,151人至200人的包机,游客招徕补贴6万元,200人以上的包机享受8万元招徕补贴。
鼓励旅行社包机和切位,凡是能组织20架包机或者切位送游客人数达到3000人(不含)以上的都给予100万的招徕补助。
350-500人以下的专列,游客招徕补贴10万元,500人(含)以上的游客招徕补贴12万元。
以上客源招徕,同时享受宣传补贴,具体标准为:在当地报业媒体进行有关包机组团的广告招徕宣传,补贴当次包机广告宣传费用2000元,补贴当次专列广告宣传费用5000元。
游客招徕补贴与包机、专列补贴不重复享受,由组团社自行决定并申报。
(2)新疆旅行社(含网络收客)落地组团招徕补贴标准:游客总数在200人-1000人(含)享受每位游客150元招徕补贴;游客总数1000人-2000人(含)享受每位游客200元招徕补贴,游客总数超过2000人(不含)-4000人(含)享受每位游客250元招徕补贴;游客总数超过4000人(不含)享受每位游客300元招徕补贴。
(3)鼓励向南疆五地州(和田、喀什、阿克苏、巴州、克州)输送疆外游客,招徕补贴每位游客再增加50元/人。
5.享受招徕补贴的团队必须通过“一诚通”团队游客系统认证,旅行社享受“送客入疆”团队招徕补贴还需满足游客在疆时间至少三天两夜、并在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上报团队游客资料,超过时限视为放弃补贴要求。同时,疆外组团社和疆内地接社不能同时享受疆外游客大交通招徕重复补贴。
6、探索亲子旅游新概念。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探索1+2(孩子加父母)或者1+4(孩子+父母+爷爷奶奶)以家庭为单位的亲子旅游,以新疆旅游卡卡通年卡赠送方式拉动冬春季游客量和旅游消费的增长。具体要求见《2016-2017年冬春旅游工作实施细则》。
(三)凝心聚力、多措并举,开拓我区冬春旅游协同营销、精准宣传的新局面。
注重疆内和主要客源地市场,兼顾国内其它市场和海外市场。
1.疆内冬春季旅游宣传营销。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报纸、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的力量,将冰雪旅游与民俗文化旅游、自驾游、边境游等结合在一起,对冬春季旅游资源、线路产品、主题活动和每个阶段的特色亮点等进行系统的宣传推广。
2.疆外冬春季旅游宣传营销。借助全国冬季旅游展会、新疆冬博会等契机,发挥我局疆外联络处和疆外组团社、疆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推广作用,做好《冬春季旅游宣传推广方案》,积极和旅游促进处沟通,利用我局参加的国内、国际旅游展会时机推介新疆冬春季旅游的特色亮点和线路产品,对重点客源地市场开展“十省百市”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国内外受众推介新疆冬春旅游的旅游资源、线路产品、特色亮点和良好形象,助力旅游精准扶贫工作。
3.集合各地州市的资源,集中资金“打硬仗”。各地分散营销费用高、线路产品整体性不强,严重影响新疆旅游营销效果。为此,鼓励各地州市旅游局和5A级景区积极参加自治区旅游局宣传推广中心倡导的冬春季旅游整体营销,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把有限的资金集中力量用在主要客源地市场的巩固和拓展上,将客源地—新疆旅游整体性、参与地的亮点特色这条线串联起来,通过传统和新媒体以线上线下多种手段,以文字、图片和微视频的方式推介旅游产品、亮点特色,树立新疆整体及各地州的良好旅游形象。有意愿参与新疆冬春季旅游集中营销的地州市旅游局,要及时将参与的集中营销的资金计划报自治区旅游局,旅游宣传推广中心统一安排部署宣传推广计划。
4.开展优秀评选活动。在冬春季将开展“十大特色旅游活动”“十大冬春季最美丽乡村”、“十大冬春季旅游线路”、“十大冰雪旅游滑雪场及景区”、“十大冬春旅游最值得去的农家乐”、“十大冬春旅游优秀旅行社”的评选活动,通过评选凝心聚力、形成团结奋进的冬春旅游新气象。
(四)借力助推冬春季旅游发展。
以全国旅游援疆工作会精神为指导,与援疆办配合,发挥援疆部门的作用,与各援疆指挥部共同探索冬春季如何进行客源援疆的相关事宜,在新疆冬春季旅游过程中开展有效宣传营销,举办相关旅游活动,鼓励援疆省市旅游企业开展送客入疆,推进新疆旅游经济繁荣发展。
四、相关保障措施
(一)将在冬春季招徕游客较多的重点旅行社进行分工编组,分为疆外游客招徕组、自驾车组、地州活动组、冰雪旅游组和铁路组,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五个组各司其职,确保冬春旅游项目论证充分、监管有力。
(二)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出台《2016年冬春旅游政府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冬春旅游政府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实施细则》《冬春季旅游宣传推广方案》相关规范性文件,确保资金支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地州市旅游局负责报送本地冬春季旅游活动方案、活动评估报告、领取活动赠送的旅游卡、监督旅行社组织好活动,旅行社负责与宣传推广中心电商协商旅游卡开通相关事宜。
(四)参与冬春旅游的企业,不论疆内企业还是疆外企业,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即取消该企业当年的所有补贴,并且三年内不得享受冬春旅游任何补贴政策。
(五)严格程序,确保每一笔资金支出都符合规定,都有相应的效益。严格执行招标制度,该招标的必须向社会公开招标,冬春季旅游活动结束后,要由第三方进行综合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由第三方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新疆冬春季旅游综合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