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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189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6-11-24 | 主题分类 |
各旅行社:
为培育冬春旅游市场,激活冬春旅游参与热情,我局决定就2016年冬春季旅游主题活动的承办权面向全疆旅行社进行公开选拔,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冬春季旅游主题活动举办原则
遵循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最大限度地调动市民百姓旅游出行的积极性,营造新疆冬春季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把冬春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稳步推进我区冬春旅游市场化。通过大型主题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旅行社和疆内游客参与的积极性,全面促进冬春季旅游工作机制的优化升级,使之更加符合市民百姓需求和市场经济规律,将每个大型主题活动都办成惠民生、接地气、受追捧、能盈利的旅游大卖场,重特色、重潜力、重质量、重连续性和对冬春季旅游的拉动性,积极够调动各方力量,让新疆冬春季旅游市场活跃起来。
二、冬春季旅游主题活动举办时间
自2016年11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现面向全疆公开选拔15个重点主题活动的承办旅行社。
三、冬春季旅游主题活动补贴标准
(一)主题活动按参与的人数计算,具体金额按《2016-2017年冬春季旅游工作实施方案》(新旅办发〔2016〕105号)和《2016年新疆冬春旅游政府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微信运营控制在15万元。
(三)旅行社组织国际知名旅行商代表考察新疆冬春季旅游控制在5万元。
四、公开选拔要求
(一)主体要求。
承办单位须是具备合法资质的旅行社,且在近三年内无非法违规和不良记录。
(二)方案要求。
1.旅行社要就承办主题活动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做出充分的评估和预测,并与活动属地旅游主管部门充分沟通,按照属地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的安保要求做好参送选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
2.策划方案须有合理清晰的费用预算,具体详细的活动行程及细案,并以表格方式展示的盈利模式:明确每位游客的参团费用、预计的组团人数及合理的利润空间,要将盈利的重心放在市场的开拓和挖掘上,不能将盈利预期全部或大部分寄托在政府的补贴资金上。
3.参选单位要遵循市场经济客观规律,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立足调动市民百姓参与主题活动的积极性为立足点,根据既定活动项目范围(见第4点)参选。
4.活动项目。注重培育冰雪游、乘着火车游新疆(高铁游)、边境游(跨境游)、自驾游、乡村游、温泉养生游、花季游(吐鲁番杏花节、伊犁的吐尔根杏花节除外)、民俗风情游等方面的主题活动,鼓励吸收当地农牧民就业多、特别是吸收残疾人和贫困户人口就业的农家乐参与招标主题活动招标,支持乡村旅游及旅游精准扶贫工作;开发新产品,鼓励开发冬春季旅游新线路的旅行社参与招标。鼓励企业为更多招徕国内外游客参与招标,鼓励企业为提升新疆冬春季旅游形象参与招标。
(三)资质要求。
方案须包含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等资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
(四)材料要求。
每个主题活动策划方案需提供七份装订完整、内容齐全、干净整洁的材料;如果参选多个主题活动,则应当分别制作参选材料。此外,方案应当用档案袋装好,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每个档案袋封面上标明参选活动名称、旅行社名称等内容。
五、公开选拔
1.选拔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机关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2.所有参与公开选拔的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并对参加的活动进行详细的介绍。
六、选拔期限及入选通知
(一)请各参选单位将本单位全称、参选活动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于2016年11月28日下午19:00前发送至邮箱:1571512189@qq.com,每个单位参加选拔的活动数量不设上限。
(二)选拔结果将在公开选拔结束后在新疆旅游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同时我局会给被选中单位发入选通知书。
(三)收到入选通知书的单位请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我局对接主题活动承办相关事宜。
(四)被选中单位需支付每个活动400元的评审费。
七、联系方式
公开选拔:政策法规处潘生伟,联系电话0991-8857930,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自治区旅游局507室;
主题活动业务:旅游宣传推广中心王超,联系电话0991-887508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