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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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22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9-07-19 | 主题分类 |
(2019年第2号)
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阿克苏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克孜尔石窟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的要求,经公示无异议,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