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确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物馆等8家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2-00133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资源开发处  成文日期  2022-12-12  主题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相关地(州、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物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天山花海景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木特塔尔沙漠旅游景区、哈密市文博院、吐鲁番市高昌区高昌故城景区、吐鲁番市鄯善县吐峪沟景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开都河景区、喀什地区莎车县莎车老城景区共8家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991-8889303  

电子邮箱:xjwltziyuanchu@163.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