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3-00073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产业发展处  成文日期  2023-05-04  主题分类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文旅资源发〔2021〕85号),进一步提高我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水平,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方案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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