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认定自治区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3-00080  发文字号  新文旅发〔2023〕33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资源开发处  成文日期  2023-06-13  主题分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重要指示精神,实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目标,落实《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关工作任务,扩大冰雪旅游产品优质供给,依据《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LB/T083—2021)标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滑雪旅游度假地认定工作,经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申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现场综合评定和社会公示,认定以下4家单位为自治区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名单如下: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喀拉峻滑雪旅游度假地

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福寿山滑雪旅游度假地

3.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吉克普林滑雪旅游度假地

4.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天山天池滑雪旅游度假地

希望以上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发挥滑雪旅游度假地示范引领作用,为把新疆建设成为世界级冰雪旅游目的地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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