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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3-0013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3-09-06 | 主题分类 |
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调研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即日起正式发布,现就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调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研究,坚持谋划推动“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深入推动新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充分挖掘利用和发挥文化旅游资源的优势,着力推出一批有实践指导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全面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和“旅游兴疆”战略提供智力支持和科学参考。
二、课题设置
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调研课题设一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每项课题予以资助资金3万元。《指南》所列选题均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研究区域,所申报课题应以指南中所确立的内容为研究方向。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
本次调研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课题结项时需提交不少于1万字研究报告,4000字成果要报。
三、申报条件
1.课题面向全国各大院校、科研机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等公开征集。申报主体应为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鼓励产学研用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
2.申报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内容应与我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课题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对于课题组成员,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属于违规申报。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需具有中级(或者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中级职称的,应当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注意事项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领导小组依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相关规定,进行形式审查、评审立项、课题管理等工作。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0.7万字,活页文字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2.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书内容,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调研课题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止。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课题申报所需材料:《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下载。《论证活页》要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的论证部分不得小于4号字;《申报书》一式2份,《论证活页》一式4份,《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电子版均刻光盘一并报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需邮寄的纸质材料,请务必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并计算好邮件到达时间,以免材料丢失和误期立项课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艳飞,电话:15199566625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路街道金银路263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110室
邮政编码:830002
附件:
1.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调研课题选题指南
2.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调研课题申报书
3.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调研课题《课题论证》活页
4.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调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