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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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5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为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9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3-0020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12-19  主题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LB/T051-2016)和《自治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评定细则》要求,经相关地、州、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并于2023年12月18日完成公示,确定以下5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为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名单如下:

1.阿勒泰市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2.吐鲁番市高昌区沙疗康养基地     

3.塔城地区沙湾市温泉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5.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那拉提镇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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