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网站标识码:6500000069 备案号: 新ICP备19001401号 联系电话:0991-8807981
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主题分类 |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23〕51号),我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减免罚事项清单》(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信函:邮寄至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12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邮编:10002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
特此公告。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减免罚事项清单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