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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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减免罚事项清单》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4-0000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4-01-23  主题分类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23〕51号),我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减免罚事项清单》(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信函:邮寄至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12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邮编:100020)。

2.电子邮箱:wltzfjsj@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24日。

特此公告。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减免罚事项清单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123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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