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宣传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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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4-0001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主题分类 |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第二届自治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拟入选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3日至3月1日。
二、公示对象
见附件。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991-8833817、8830324(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143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邮编:830001
附件:第二届自治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拟入选人员名单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