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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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4-0008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  成文日期  2024-05-11  主题分类 

2023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对标对表“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3个配套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党中央以及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月促年,突出法治政府建设,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放松,盯住重点抓落实。一是抓法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上率下,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制定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武装,与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密结合、贯通起来,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及时召开文旅系统干部职工动员部署会、艺术家座谈会、文物与非遗专家座谈会、公共文化单位及两新组织座谈会、旅游领域座谈会等各级各类专题会议,大力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实践活动。立足新疆实际,提出“聚魂、守正、发展、团结、开放、创新”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思路,把党的二十大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到新疆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建立健全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为双组长、厅党组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带动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国家“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的3个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印发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对标对表,各司其职,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重点抓什么、怎么抓。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法治审核等一批规章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宪行政理念和法治思维。三是抓专题培训班培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契机,我厅全年共组织开展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班”“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骨干培训班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培训班”“2023年度自治区本地文旅投诉处理平台应用线上培训班”和“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平台应用线上培训班”等10余场培训参训人员达1887人次。

(二)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严格遵守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厅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全厅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二是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工作。2023年5月,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于2023年7月1日实施;2023年4月,启动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起草工作,9月15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集体讨论,形成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的《条例(草案)》;9月27日,该条例草案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审议;10月8日,该条例草案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常务会审议;11月21-23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该《条例(草案)》并提出意见建议。三是落实“阳光政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整体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厅官网及时公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要求发布通知公告、财政公开、人事任免、统计信息、政策法规、招标公告、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针对重要的文化和旅游活动,及时在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并持续发布相关动态信息;对文化和旅游领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的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季度通报厅系统各处室(单位)工作情况。用好各类新媒体平台,与厅官网形成联动机制。全年共通过厅官网发布各类工作信息1739条(次);通过“新疆文旅之声”“新疆是个好地方”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头条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发布文化和旅游领域各类图文、视频信息1.6万余条(次)。四是依法依规公开。在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目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并进行定期通报,压实工作责任,把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吹风会)16次,厅官网公开通知公告、规范性文件、统计信息、财政公开、人事任免等232条。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收到1条关于申请公开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申请,已按要求予以公开。在政务服务方面,通过厅官网互动栏目(领导信箱)回应网友关切217条,办结率100%。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没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等应公开未公开的情况。五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积极推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驻厅服务,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全年办理厅机关合同、协议、招标文书法制审核159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厘清我厅权责清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证照分离”“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主动加强部门沟通,明确准入办法,扎实推进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涉及我厅的45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大厅窗口办理。二是着力提升审批效能。深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依法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在受理完成后审批环节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减为13个工作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网络咨询等多种方式,热情为企业和群众答疑解惑,办理结果均免费邮寄到办事人员手中,实现了不见面审批、“网上办”“邮递办”。三是持续开展好专项整治。持续落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大力实施“微笑新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抓好“三难一不畅”“三差一乱”等突出问题的解决,提升游客的满意度;紧盯文旅行业乱象治理,启动跨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促进规范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市场环境。

(四)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新疆文旅投诉微信公众账号等政务媒体,及时公示《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投诉举报途径及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资格信息,规范事前公示;依据《行政处罚法》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事中公示。二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认真按照文化和旅游部28种执法文书格式,利用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全区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每项文书的制作规范、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落实文旅部关于日常检查和案件办理全流程录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工作要求,强化全国平台移动执法APP客户端应用,要求日常执法检查均通过全国平台办理,同步在平台录入立案查办的处罚案件信息。三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履职管理暂行规定》,综合执法机构应当设置举报受理、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执法保障等岗位,其中,行政执法岗与法制审核岗不得同时兼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为《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已纳入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解决我区当前各执法机构法制人员短缺、法制审核不严导致执法案卷合法性问题。四是执法装备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为全区地县两级文化和旅游局配备264台4G执法记录仪和14台数据采集站,搭建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平台。建设自治区本地文旅投诉处理平台;为全区区地县三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配发制式服装978套。以上配发执法装备、制式服装及部分办公用品,总金额2860余万元。五是规范涉企事项检查,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积极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向纵深发展,取得一定成效;指导地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在春节、五一、古尔邦节、十一等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联合交通、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力争“进一次门,办多项事,对守法经营的经营业主“无事不扰”,规范涉企事项检查;开展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构建普法工作新格局。一是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服务总目标普法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宪法进宾馆”“中国宪法边疆行”“与法同行”等系列普法活动,利用厅门户网站、各单位电子屏、微信、微博等载体和阵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组织国家安全教育日竞赛活动等形式,向各族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二是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开展。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依托县(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阵地,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积极参加“法律与你同行”广播节目,用近几年典型案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旅行社条例》,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景区。三是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2023年联合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举办2023“微笑新疆”服务质量提升、诚信经营、文明旅游承诺大会,发布了2022年度新疆文旅市场投诉舆情分析报告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通过公布典型案例的方式以案释法,全年依托厅官网、“新疆文旅投诉”微信公众号,整理发布6批次42个典型案例,涉及出版、未成人保护、旅游等重点领域,部分典型案例被新疆日报、新疆新闻网等媒体转载。转载其他省市发布的典型案例,围绕国内重大舆情事件,结合文旅领域法律法规,进行以案释法。四是加大新媒体普法。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旅游宣传推广中心业务优势,将厅官网、“新疆是个好地方”新媒体矩阵、“新疆文旅之声”“游新疆”平台建设成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进行普法宣传。在厅官网“普法学法”栏目集中推送宪法法律宣传资讯30余条;“新疆文旅之声”公众号发布法治宣传资讯7条,“新疆是个好地方”微博、头条等平台积极发布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宪法等海报、短视频,让广大网民及游客对宪法等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懂法、用法。2023年,通过自治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大会活动、“新疆文旅投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用发放宣传折页、公布普法专栏宣传等方式,组织全区发放各类普法手册、宣传画等800余份,发布普法视频等信息400余条。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按时保质完成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4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开展监督。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有关规定,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及时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考核。二是严格执行纠错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三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厉查处和打击“黑车”“黑导”“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规销售旅游套餐”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教育不够多样。主要是单向灌输,形式较单一;走出单位,走向社会大舞台,运用社会资源,开展沉浸式、互动式宣传教育,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法治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随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专业法治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基本内容常抓不懈。

二是认真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继续实施好《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好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群众性普法活动。

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推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制度体系与治理能力一体建设、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四是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力量。协调各相关部门,逐步配齐配强公职律师、行政复议员,督促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逐步配齐配强文化综合执法力量,不断满足文化市场发展要求。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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