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网站标识码:6500000069 备案号: 新ICP备19001401号 联系电话:0991-8807981
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4-0011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4-06-21 | 主题分类 |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函》(非遗函〔2024〕13号)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63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第二办公区)
联系电话:0991-8808972
电子邮箱:xjwltfyc@126.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