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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4-0015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主题分类 |
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即日起正式发布,现就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应用研究、强化难点突破、注重科研成果转化,助力我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课题设置
2024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每项重点课题资助7万元,每项一般课题资助3万元。《指南》中所列选题均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研究区域,所申报课题应以指南中所确立的内容为研究方向,不接受申报其它研究方向,鼓励厅系统具备科研能力的人员参加。
本次调研课题完成时限为6个月,重点课题结项时需提交不少于5万字的《指南》中所列成果转化形式,一般课题结项时需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指南》中所列成果转化形式。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面向国内各大院校、科研机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等公开征集。申报人应当以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鼓励产学研用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
(二)本次研究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内容应与我区文化旅游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课题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属于违规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需具有中级(或者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中级职称的,应当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注意事项
(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依据科研课题相关管理规定,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评审立项、课题管理等工作。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重点课题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1.5万字,一般课题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0.7万字,活页文字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属于违规申报。
(二)各依托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书内容,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一)2024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20:00止,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二)课题申报所需材料:《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下载。《论证活页》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的论证部分不得小于4号字;《申报书》一式5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均电子版刻盘、纸质版寄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娜,电话:0991-2600621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151号万合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110室
邮政编码:830002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