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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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4-0018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 成文日期 | 2024-12-16 | 主题分类 |
根据我厅2024年整体工作部署,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函》(新文旅办函〔2024〕248号),按照单位申报、地州推荐、专家初审、现场评定等程序,伊犁州博物馆等37家单位达到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标准要求,拟确定为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 系 人:市场管理处
联系电话:0991-8808939
电子邮箱:xijiari@163.com
附件:拟确定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单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