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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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2025年拟征集展(藏)品(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5-0004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5-06-20  主题分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自2024年启动展(藏)品征集工作,2025年拟安排征集展(藏)品(第二批)经费924.77万元。经各地推荐、专家评估、第三方机构评估,现将拟征集展(藏)品信息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2025年6月20日-26日(5个工作日)。若对拟征集展(藏)品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须用实名,并写明联系地址与电话(邮寄以邮戳为准)。

异议受理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26号,联系人:刘徽,联系电话:18999199671,电子邮箱:xinjiangfeiyiguan@126.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2025年拟征集展(藏)品(第批)清单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2025年拟征集展(藏)品(第二批)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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