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宣传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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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5-0004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主题分类 |
为全面规范文化和旅游系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化和旅游部门在涉企行政执法活动中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2023年以来各级文化旅游部门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行政许可方面。是否存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准入退出职责,拖延不办、私设门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涉企窗口服务不优,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该取消的许可事项、证明事项不取消,该减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不减,该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不推行的问题等。
(二)行政检查方面。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的问题;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执法着装、文书制发不规范等问题。
(三)行政处罚方面。是否存在对企业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的问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问题;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对企业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等。
(四)行政强制方面。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对企业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的事实依据不充分;未达到法定情形查封、扣押财物;未依法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没有妥善保管扣押财物等。
(五)检查效果方面。是否存在重检查,轻指导、服务情况;执法服务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态度生硬冷漠等。
二、线索反映渠道
有关线索可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来信请注明“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邮寄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闻大厦914室。
举报电话:0991-8808279,8838825(工作日10:00-20:00)
电子邮箱:wltzfjsj@163.com。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按照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2.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3.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文化和旅游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附件: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清单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