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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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玛艾同志参评第四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6-0011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资源开发处  成文日期  2026-07-30  主题分类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6〕277号)要求,经研究,拟推荐玛艾同志为第四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8月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991-8839129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143号

邮政编码:830001

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玛艾,女,哈萨克族,1985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理学学士,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三级主任科员。长期从事旅游资源开发工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在推动新疆冰雪旅游高质量发展、创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申报冰雪旅游精品线路及特色生态旅游线路、制定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多篇约稿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及《中国旅游报》刊发,为新疆冰雪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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