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度新疆旅游产业统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04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024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5-02-04  主题分类 

一、项目名称:2015年度新疆旅游产业统计项目
二、招标编号:新旅2015001
三、招标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自治区旅游局509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旅游局招标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高玉红 0991-8878297
邮 政 编 码:830001
四、项目内容:
(一)旅游统计调查范围
1. 国内旅游统计
2. 入境旅游统计
3. 旅游产业投资统计
4. 旅游就业人数统计
5. 全疆住宿业统计
(二)报告份数
1. 月度报告:
入境旅游人次及消费额
2. 季度报告:
国内旅游人次及消费额(含“春节”黄金周、“五一”小长假、“十一”黄金周共三份黄金周报告)
3. 年度报告
(1)旅游产业投资额
(2)旅游产业从业人数
(3)国内旅游住宿业接待统计
报告份数:每种报告均为16份(即1份全疆和15份地州市)
(三)备注:为使各项旅游统计工作在2016、2017年得到较好的衔接和延续, 2015年度旅游统计调查工作的中标公司原则上将连续承办2016、2017年度的所有旅游统计调查工作(特殊情况除外,如:国家对旅游统计口径进行重大调整情况等),费用需逐年递减上年度总费用的10%。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通过年检,合格有效;业务范围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市场调查;
2.具有市场调查统计方面的专业技术、专业人员,有从事2个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经验;
  3.运营3年以上,具有良好信誉。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6.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1日每天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3月4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