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第十届海峡两岸台北旅游展项目参展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023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5-07-31  主题分类 

一、项目名称
第十届海峡两岸台北旅游展项目
二、招标编号
新旅2015005
三、招标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自治区旅游局509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旅游局招标办公室 高玉红 0991-8878297
邮箱:xjlyjfgc@163.com.
四、项目内容
展览活动组织策划、展位布局和设计、组织及组团服务、台湾媒体(平面、网络、电视)宣传、宣传资料制作、资料运输、设备器材租赁、台北旅展现场执行及应急协调、会后撤展等专业化的展会服务工作等。上述招标范围为计划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工作内容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通过年检,合格有效;必须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部门注册核准且具有组织赴台游资质、会议服务、展览设计及展台搭建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区属旅行社),且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三)运营3年以上,必须具有会议服务、展台搭建设计、筹展、布展的专业经验;
(四)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五)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六)本次活动经费控制在95万元以内。
六、报名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为投标报名期,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有赴台游资质)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委托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材料。
请投标方将以上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方将告知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并确定开标日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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