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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023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5-10-19 | 主题分类 |
各旅游院校、旅游科研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为促进我区旅游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度,为我区旅游业发展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经我局研究,将在全区开展旅游专题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10月20日—11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以申请科研项目: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政府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与申请项目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有不少于三人参加的课题组。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委托单位应对《申报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法人代表名章和单位公章。
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者已出国并仍将在国外停留半年以上,或者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准备出国停留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得申请项目。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填写由自治区旅游局统一印制的《自治区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自治区旅游局科研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填写完毕后,统一递交至自治区旅游局规划处。其中,《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0份(1份原件,9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1份,发至指定邮箱,xjlyghc@126.com;《论证活页》只需提交电子版即可。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新疆旅游官方网:www.xinjiangtour.gov.cn
四、研究项目
见附件3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承洋
联系电话:0991—8858407
附件:1.自治区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书
2.自治区旅游局科研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旅游专题科研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