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5—2030年)

发布时间:2025-05-2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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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5-05-25  主题分类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文化润疆扎实推进,旅游兴疆深入实施,体育强区加快建设,文化和旅游战略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强化。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系统谋划、整体规划,推动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建设,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5-2030年。

一、产业基础

(一)基础条

新疆土地面积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三山夹两盆”地理特征孕育出得天独厚的文化和旅游资源,是全国自然资源最丰富,自然景观最美丽的省份之一。截至2024年底,新疆拥有世界文化遗产地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5处(兵团12处),登记备案各级博物馆纪念馆166家(兵团16家),各类非遗代表性项目6456项(兵团85项),国有文艺院团114个(兵团11个),演出剧场(艺术中心)69个;A级景区774家(兵团83家),滑雪场103家(兵团2家),星级酒店480家(兵团56家),旅行社1693家(兵团228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8家、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4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0个(兵团3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4个(兵团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家(兵团1家)、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10家(兵团3家)、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5个。在新疆这片土地上,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创造出璀璨夺目的厚重文化,为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建设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

(二)发展成绩

1.文化润疆扎实推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润疆,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不断健全,文艺创作演出“百花齐放”,创作了一批彰显中国精神和中华审美风范的文艺精品力作,示范带动各族群众讲好新时代中国新疆故事。坚持守正创新,让“文物活起来”,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持续完善,文物、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切实提升。强化创新驱动,推进文化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国有文化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支持引导非公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2.旅游兴疆深入实施,旅游产业业态更加丰富深入实施旅游兴疆由世界遗产景区、5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构成的精品旅游目的地体系形成规模。自驾游、冰雪游、特种游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低空游、跨境游、旅游演艺等新业态发展迅速,旅游服务要素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2024年,全疆接待旅游人数突破3亿人次,综合旅游收入超过3500亿元。

3.体育强区加速推进,体育产业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冰雪经济活力持续激发,“去新疆滑雪”成为滑雪爱好者的“必选项”。成功举办中国环塔(国际)拉力赛、中国新疆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FWT世界野雪巡回赛,积极开展冰雪、赛马、汽摩、“三大球”等精品赛事,有效带动旅游、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产业发展。体育旅游、体育培训、智力运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彩票、体育用品制造等产业发展持续发力,体育消费活力不断增强。

4.文化旅游体育加速融合,产业聚合效应逐渐凸显。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在更广范围、更高水平深度融合,“乘着歌声去旅行”“跟着演艺去旅行”“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着美食去旅行”成为新亮点。实施非遗、文化演出、艺术作品进景区,景区文化内涵不断增强,文化体验更加丰富。夜间文旅消费新业态不断涌现,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链条逐步延伸,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新疆是个好地方”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5.兵地文旅融合持续深化,“兵地一盘棋”迈出新步伐。实施旅游兴疆战略,一体谋划推进兵地文旅融合发展。立足兵地重点旅游景区错位补位发展布局,发挥兵团点状嵌入式特色优势,实现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举措共商。聚焦旅游兴疆战略,联合打造江布拉克、昆仑山景区,G219、S101等一批精品景区和线路,品牌共创成果丰硕,宣传推广实现共赢,“美丽新疆·繁荣兵团”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三)机遇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疆文化和旅游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新疆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乡村振兴、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等政策机遇叠加,为加快推进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人民群众收入持续增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已成为居民消费新蓝海,为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建设创造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建设也面临一些挑战,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综合带动作用不够凸显,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综合判断,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正处于新的历史起点,机遇与挑战并存。要主动迎接新挑战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发挥自身优势,把握战略机遇,采取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以创新发展催生新动能,以深化改革激发新活力,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结构、增强动力、补齐短板,奋力开创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发展作为促进“五大战略定位”建设、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文化润疆、持续推进旅游兴疆、全面推进体育强区建设,立足文旅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按照“空间集聚、要素集中、区域协同、特色发展”总体思路,突出最具优势、最富活力的文化旅游体育业态,着力打造“优势文化、优势旅游、优势体育”三大产业链,以“文化产业营收倍增、特色旅游品牌唱响、体育产业活力激发”为抓手,做精做强特色产业,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集群,形成文旅体深度融合、多业互促联动、区域协调共进的“大文旅”发展格局,把文化和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彰显中华文化底蕴、增强文化自信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幸福产业。

(二)基本原则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建设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改革创新、对外开放。坚持宜链则链、宜群则群、链群结合,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链条化、集群化发展。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各领域、全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坚持“全疆一盘棋”,引导各地根据自身发展阶段、生态功能定位、文旅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要素支撑条件,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现错位发展。

(三)空间布局依托“三山夹两盆”地理特征,以‌乌鲁木齐市‌为核心枢纽,串联‌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三大文化和旅游产业带,‌伊犁州、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市四大区域中心,联动‌昌吉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等特色节点,构建形成“一核三带四心多节点”的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空间发展格局。

“一核”:以乌鲁木齐市‌作为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核心。作为全疆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核心引擎,乌鲁木齐市依托天山国际机场和铁路枢纽优势,承担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文化交流综合枢纽功能,重点发展文化演艺、文化创意、数字文化、观光度假、冰雪运动、装备制造等产业,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和旅游国际交流中心

“三带”:以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产业带‌作为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的三大产业带。‌阿尔泰山文化和旅游产业带,以冰雪运动、观光度假为重点,形成“生态+冰雪+体育”复合型产业链‌。‌天山文化和旅游产业带‌,整合丝绸之路遗址、民俗文化及山地景观,塑造天山绿洲生态文明。‌昆仑山文化和旅游产业带‌,依托昆仑山生态资源及玉石文化,发展文化溯源与生态探险旅游。

“四心”:以伊犁州、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市作为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的四大区域中心。‌伊犁州,立足“塞外江南”生态资源,推动观光度假旅游、自驾旅游、低空旅游、跨境旅游、冰雪运动、文化演艺、文化贸易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天山北坡生态旅游廊道重要支点‌。‌喀什地区‌,发挥丝绸之路南线门户优势,强化文化演艺、观光旅游、民俗旅游、跨境旅游、户外运动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和旅游交流开放门户‌。‌阿勒泰‌地区,聚焦冰雪运动与观光度假产业,打造全季旅游样板、“阿尔泰山冰雪旅游带”国际品牌‌。吐鲁番市,依托历史文化资源厚重、旅游资源富集、体育赛事品牌交相辉映优势,打造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深度融合重要实践地。

“多节点”:以‌昌吉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等为重要节点,提高与“一核三带四中心”之间的联动水平。

(四)发展目标2030年,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活力和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全疆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综合营收达到万亿级,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产业规模和效益显著提升文化和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的比重达到10%,旅游总人数超过4亿人次,人均花费超过1300元,文化和旅游产业带动就业超过150万人,多样化、个性化与高品质化的文化和旅游产品不断涌现,文化旅游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保障改善民生重要引擎的作用更加凸显。

产业空间集聚能力显著提升。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收入超1500亿元,伊犁州超过1000亿元,昌吉州、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巴州超过800亿元,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博州超过500亿元。乌鲁木齐、伊宁市、喀什市、阿勒泰市、库尔勒市、吐鲁番市进入国际知名文化和旅游城市行列,“新疆是个好地方”金字招牌更加响亮。

产业主体引领能力显著提升。文化和旅游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达到2000家(户)以上;打造4个年接待游客量超1000万、8个超500万、60个超100万人次的“流量担当”旅游目的地产品。遴选一批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链主”企业,在稳定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集群培育等方面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产业发展环境显著提升。推动文化和旅游与其他产业集群融合发展,形成“百业+文旅”“文旅+百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打造全国特色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样板。管理规范、服务面广、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文化旅游服务平台更加完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更加优化,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三、打造优势文化产业链

持续深入推进文化润疆工作,实施“文化+”战略,巩固提升文化演艺产业,发展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文化贸易产业,培育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文化产业收入倍增行动,建设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高地、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交流合作核心区。

(一)巩固提升文化演艺产业深入挖掘新疆多元一体文化,创作推出一批正确反映新疆历史、具有中华文化底蕴、融合现代文明、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延伸产业链条、扩大文化演艺产品供给、创新演艺业态、促进对外交流,叫响“歌舞之乡”金字招牌。

扩大优质文化演艺产品供给。传承保护传统剧目,推动音乐、舞蹈等原创作品策划创作,打造一批具有标志性的精品表演剧目,形成独特的演艺品牌。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文艺团队来疆创作,围绕“一带一路”、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生活等主题,打造一批弘扬主旋律、滋养大众心灵的优秀演艺精品。建立演艺产业项目库,推动精品项目品牌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鼓励建设影视产业园和影视拍摄基地,吸引更多剧组来新疆拍摄,打造“新疆影视”品牌。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对围绕新疆题材创作的音乐、舞蹈、影视作品予以扶持,对文化演艺精品予以奖励。

充分释放文化演艺消费潜力。依托现有剧院和剧场,引进一批国内外优秀剧目在新疆演出。常态化在主要旅游目的地开展沉浸式实景精品演出。鼓励各地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演艺产品,推动文艺演出进景区,鼓励在景区开展驻场旅游演艺。培育精品小剧场演出项目,把小剧场做成有特色、有亮点的新IP。高水准举办专场音乐会、明星大型演唱会等文娱活动,打造具有国际视野的演艺品牌。推出演艺消费惠民政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举办文旅消费季、消费月、消费周等多种形式促进消费活动,推广“文旅惠民卡(券)”,鼓励各地发放文旅消费券,扩大疆内文化演艺消费。

拓展文化演艺产业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多媒体技术推动演艺产业与旅游业、餐饮业、广播影视、网络传媒、工艺美术等业态融合,丰富文化演艺业态。推动演艺产业“上线上云”,推动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相结合,多渠道展示推广优秀文艺作品。开展市场化演艺技能培训,支持优秀演艺剧目或品牌进行市场推广和营销,积极开发与演艺产业相关的纪念品、服饰、音像制品、书籍等产品。加强剧场院线联盟建设,推进演出剧目创作、舞美设计、演艺经纪、演出票务、技能培训、品牌打造等演艺产业关键环节发展。加快原创精品“走出去”,引进国内外知名演出经纪机构,用艺术语言讲好中国新疆故事。

(二)发展壮大文化创意产业依托新疆丰富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地域文化和现代文化,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创意研发,做强文创产品设计、制造、营销、代理服务、品牌建设全产业链。

推动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实施文创产业提升工程,加大产品创新开发力度,设计制作实物形式、服务形式、传统形式和数字形式的创意产品,结合树立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用新疆特色文化符号打造出最适合最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创意产品。鼓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及设计公司在挖掘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开发一批具有较好实用性,与现代日常生活贴合度较高的文创产品。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打造非遗系列文创产品。支持举办“冰雪文化”等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活动,研发推出不同主题文创产品,鼓励创作生产系列衍生品,推出具有新疆特色的吉祥物、伴手礼等文化创意产品。

拓展文化创意产品营销渠道。构建新疆文化创意产业线上平台,整合文创产品展示、产品交易、文化资讯、人才交流等多种功能。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开展创意营销活动,邀请知名自媒体博主、网络达人等对新疆文创产品进行推荐,扩大产品传播范围。与大型电商合作,在其平台上开设新疆文化创意产品官方旗舰店,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方便消费者购买。组织开展便利文创产品进景区、车站、机场,在国内外主要城市举办“新疆文化创意产品巡回展”,精心挑选具有代表性的文创产品进行展示和销售,推广新疆文创产品。

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中国文化元素与现代设计有机结合,通过品牌授权、数字化应用等手段,促进文博非遗资源与创意设计产业深度融合。全面推动文化创意与科技融合,鼓励互联网等科技企业积极进入文化创意领域进行跨界融合,促进文化产业园区与科技孵化器共融共建,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对内容创作、产品研发、模式创新的支撑作用,提升文化创意领域“互联网+”创新发展水平。加强创意设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对接,提升各类产品的附加值和文化内涵。

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依托特色文化街区、非遗传承基地,在具有丰富文化资源和产业发展潜力的地区,培育一批集研发、生产、销售、培训、旅游服务于一体的文创商品生产地,孵化一批凸显中华文化元素的龙头企业。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园区,引导各园区找准定位、突出特色,明确发展重点和主导行业,避免同质化竞争。

(三)创新发展文化贸易产业利用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平台开展文化贸易投资合作,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大对重点文化企业和贸易基地的扶持力度,推动体现新疆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舞台艺术等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提升新疆文化对外影响力。

提升文化贸易企业竞争力。积极引进国内外一流文化企业在疆落户,鼓励优秀文化企业在境外兴办实体、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落地经营。培育壮大国家和自治区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实力,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支持文化企业参加重要国际性文化展会、论坛及活动,鼓励外向型文化企业完善海外营销网络,开拓跨境电商等新型文化贸易方式,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转型升级。

做强文化贸易服务平台。支持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品牌展会做大做强提升展会国际化水平。培育会展龙头企业,完善会展相关策划、广告、设计、翻译、旅游、经纪等支撑服务体系,拓展上下游产业链。以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和产业化为导向,进一步办好新疆文化艺术节活动,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对外文化展示交易平台。吸引国内文化贸易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新疆,支持国际大型文化交易博览会和品牌发布、贸易洽谈等活动在新疆举办。

扩大对外文化贸易规模充分发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优势,积极推动文化出口贸易,重点推动演艺、出版、影视等领域版权出口。引导文化企业深耕传统出口市场、开拓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扩大文化产业合作规模文化贸易发展

(四)培育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促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培育发展线上演播、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丰富数字文化产品供给。

发展网络视听产业。依托文化要素聚集优势,开发“木卡姆”“玛纳斯”“江格尔”等主题国漫,形成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知名动漫IP。推动文艺院团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培育线上演播项目,完善线上演播商业模式,打造舞台艺术线上演播知名品牌。推动抖音直播、快手直播等为代表的网络直播业发展,创新“云直播”模式,繁荣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络达人直播、电商直播、公益直播等产业业态。

发展沉浸式体验产业。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景区景点、主题公园、街区园区等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发展沉浸式演艺、沉浸式展览、沉浸式娱乐等业态,打造沉浸交互的文化消费场景。鼓励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化和开发,重点在相关景区部署混合现实(MR)导览系统,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文化新体验。实施数字文化场馆建设,打造“云游”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艺术馆、非遗馆等全景在线产品,建立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运用3D扫描、VR/AR技术复原克孜尔石窟、交河故城等遗址,创新发展数字文旅,让优秀文化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走出去”

四、打造优势旅游产业链

持续深入推进旅游兴疆,实施“旅游+”战略,做强观光度假旅游产业,加快发展自驾旅游、铁路旅游、低空旅游、跨境旅游产业。推动打造现代旅游消费都市样板、旅游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样板、全季旅游样板、全域旅游样板、民俗风情旅游消费城市样板;鼓励各地加大投入,培育精品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引导相关地州市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发展特种旅游,增强吸引力。实施特色旅游品牌唱响行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一)做强观光度假旅游产业充分发挥世界自然遗产地和国家5A级景区的龙头带动作用,重点推进文化底蕴深厚的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业态建设,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和国内外知名的度假胜地。到2030年,培育2个高等级旅游度假区、打响康养度假旅游品牌,做强千亿级观光度假旅游产业。

打造一批精品生态观光景区和康养度假区。“新疆天山”世界自然遗产为核心,对标国际著名旅游景区,推进相关景区打造世界知名旅游景区,串珠成链形成新疆生态观光旅游增长极。发挥重点景区度假区引领作用,推进景区景点之间的协同合作,推动全疆景区景点串点成线,形成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旅游产业带。支持相关地州加快建设天然氧吧、温泉养生、沙疗等特色康养度假旅游地持续提升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服务品质,推动旅游度假区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度假区。

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强化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在重点城市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疆美食名街,持续扩大“新疆美食”影响力。开展“新疆旅游美食”评选活动,推出最具地方风味和代表性的旅游美食,在网络媒体和在线旅行社(OTA)平台发布新疆特色旅游美食地图。优化住宿设施空间布局,丰富住宿业态类型结构,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高品质酒店,全面提升旅游住宿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认定一批“新疆礼物”特色商品,定期发布“新疆礼物”推介名录。打造沉浸式夜市、夜食、夜展、夜秀、夜节等业态,推动旅游与演艺、戏剧、节会等深度融合。在有条件的景区或附近县村镇,配套建设消费聚集区,提升游客旅游体验。

激活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消费潜力。以相关地州市为重点,汇聚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音乐厅等品质文旅资源,音乐节、演唱会、艺术节、戏剧节等演艺资源,餐饮、酒吧、游乐园、水上乐园等消费场景,创新发展城市街区休闲旅游,培育一批区域性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加强城市公园、展览馆、纪念馆、动植物园、滨湖绿道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街区建筑和景观改造,着力突出地域、民俗等特色文化,开发一批特色鲜明的城市街区休闲旅游产品。鼓励文博场馆、图书馆、体育馆以及商场、超市等文旅综合体拓展服务项目,合理延长经营时间,扩大接待规模。提升商业街区夜间管理精细化水平,通过调节夜间用电价格,延长城市夜间交通时间,夜间停车费减免,夜间消费打折等方式,鼓励夜间文旅业态发展。

(二)完善发展自驾旅游产业紧抓自驾旅游人群快速增长机遇,加大重点自驾线路沿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建设,积极构建“疆内环线、精品线和若干进疆跨省连接线”自驾旅游线路,促进自驾旅游大发展。到2030年,自驾游集散中心、自驾旅游疆内环线、若干进疆跨省连接线自驾旅游线路基本形成,全疆4A级及以上重点景区实现自驾直通,打造千亿级自驾旅游产业。

规划自驾旅游精品线路和自驾旅游集结中心。连接疆内交通环线断点、疏通堵点,加快打造全疆公路交通大环线,实现“不走回头路、一车游全疆”。着力建设疆内精品自驾线路,提升精品自驾线路质量。主动对接周边省份,加快打造新藏、新青、新甘等自驾游线路,进一步完善自驾进疆跨省连接线。支持相关地市发挥交通枢纽城市优势,打造辐射全疆的自驾游集结中心。支持在进疆重要节点城市规划建设自驾游集散地,以相关地州为重点,加快建设若干疆内自驾游集散中心。

完善自驾旅游基础配套设施。以精品自驾线路沿线重点景区和周边5A级景区为重点,推动风景道沿线设置观景台,完善景区周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旅游驿站等设施,鼓励因地制宜建设露营地、混合营地。推动现有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提质升级,高标准建设一批4C、5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持续完善重点旅游公路沿线通信、加油、快充、营地、住宿、餐饮等配套服务设施,完善道路沿线旅游厕所、观光停靠点、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

丰富自驾旅游融合发展业态。推动自驾与生态观光旅游、康养度假旅游、乡村旅游、沙漠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游、玉石旅游等融合发展,拓展自驾旅游产业链。围绕5A级景区设计自驾旅游线路,培育自驾观光产业,推动自驾旅游向高端体验升级。提升乡村休闲旅游圈设施配套水平,便利自驾游客乡村旅游。利用纪念馆、博物馆等红色旅游资源,打造“自驾红色旅游走廊”。以重点文物场所为依托,打造文化遗产自驾旅游线路。以工业遗产为依托,引导自驾游客参与工业旅游。推广“寻玉”“寻宝”活动,设计“玉石之旅”自驾旅游线路。

提升自驾旅游便利化水平。以相关地州市等为重点,培育壮大汽车租赁业企业,提升自驾车辆品质,推动汽车租赁业高端化、规范化发展。完善自驾游租赁服务体系,构建车辆预定、落地自驾、异地还车服务平台,形成“机场+落地自驾+异地还车”自驾游租赁“一条龙”服务。打造全疆自驾一体化移动平台,为游客提供“一键”获取全疆自驾服务,提供包括线路所途经景区、特色住宿与餐饮、户外娱乐休闲等在内的“自驾游套餐”。

(三)联动拓展铁路旅游产业促进“铁路+文旅”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坐着火车游新疆”品牌影响力。打造“一站式”铁路旅游模式,发挥“一线多游”优势,将景点串连成线,实现对新疆主要旅游线路和景点的全覆盖。深化铁路部门与旅游企业、景区合作,优化调整列车停靠站点,布局景区观光铁路,推出“火车票+景区门票”联票优惠政策。

丰富铁路旅游精品线路。依托现有南疆、北疆铁路大环线,优化铁路旅游线路,加开铁路旅游专列,串联相关核心景区,辐射铁路大环线沿线停靠站点周边景区。推动伊阿铁路建设,形成贯穿天山南北的快速通道,缩短南北疆旅行时间。构建 “2-4小时铁路旅游线路”,加密重要节点城市之间的城际列车,推动城际列车“公交化”,便利大众旅游。

扩大铁路旅游产品供给。根据不同的季节、节庆和目标游客群体,推动主题旅游专列产品升级。持续打造“环游北疆”“缘满南疆”等系列铁路旅游产品,开发系列旅游专列等不同主题产品,设计推出“冰雪之旅”“民俗文化体验”等特色线路组合。巩固提升“新东方快车”高品质专列,鼓励各地(州、市)品牌列车冠名带动旅游宣传。普及“南北疆环游”经济型专列,拓展亲子旅游、银发旅游等专列,推出“一车一景”文旅主题列车,融入民族歌舞、非遗展演、特色餐饮等沉浸式体验,延伸游客消费链条。

提升铁路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列车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对铁路服务人员培训,实现铁路旅游服务标准化。强化旅游列车主题设计,以开设主题登车通道、融入多彩文化元素等方式,增强铁路旅游的文化体验。提高绿色化与可持续性水平,推广绿色出行方式,设计生态友好型线路,平衡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

(四)培育布局低空旅游产业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开展低空旅游景区试点工作,支持相关地州市利用本地景区资源,推动发展低空旅游,打造集低空观光、空中摄影、直升机飞行、无人机表演、航模竞赛等低空旅游产品体系。到2030年,全疆主要景区低空旅游飞行实现常态化,低空旅游人次达到一定规模,培育形成百亿级低空旅游产业

完善低空旅游基础设施和政策供给。引导在疆内主要城市间、重点景区间开通、加密低空通航航线。聚焦城市低空旅游需求,统筹利用城市和区域低空空域资源,支持低空旅游企业办理适航许可证,在土地利用、综合配套、财政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低空旅游开发企业国际国内合作。

丰富低空旅游消费场景。5A级景区为重点,大力开展动力伞、滑翔伞等特种飞行器低空观光旅游,全面拓展低空休闲、低空科普研学等新体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融合地方特色元素,开发空中游览、无人机编队表演等文旅消费新场景,构建“低空+文旅”新业态。充分利用通用机场、航空飞行营地等通航基础设施,与周边旅游资源实现联动发展,培育特色低空旅游,打造一批精品低空旅游观光体验线路。

强化低空旅游安全服务保障。建设低空服务监管平台,借助空管系统和卫星定位等技术,为低空旅游经营主体提供飞行计划申报、航空气象等专业服务,提升对低空旅游开发和相关活动的监管能力。加强低空旅游安全管理,监督低空旅游经营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行低空旅游保险,保障从业者和游客权益。在低空旅游热点区域加快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应急救援航空网络和关键应急救援力量,健全低空旅游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持续做好安全和应急处置预案。

(五)合作发展跨境旅游产业强化与周边国家毗邻地区旅游合作,引导相关地区发展沿边跨境旅游,以边境特色旅游和跨境通道吸引内地游客和中亚国家游客。到2030年,跨境旅游产品满足市场需求,打响“重走丝路游新疆”“沿着边境游新疆”品牌。

打造沿边跨境旅游精品线路。以相关地市为中心枢纽,打造跨境黄金旅游环线。开发多条边境旅游精品线路。

大力发展沿边跨境旅游。充分挖掘沿边风景区、口岸、国门、丝路商品城等资源,合理布局建设沿边跨境旅游,支持边境旅游产业发展。依托跨境旅游,完善汽车营地、露营地、主题餐厅等设施,建设主题游乐园,打造高品质文化旅游演艺项目,举办边境特色节庆活动,丰富沿边跨境旅游业态。

完善跨境旅游服务保障。招引具备跨境旅游资质的国际旅行社或分社,吸引更多有实力的涉旅企业、头部旅行社开展跨境游相关业务。推动边境旅游管理制度创新,提升出入境便利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旅游饭店布设外币兑换点及具有接收外卡功能的POS机,提升跨境游客入住和购物消费便利度。推动中国新疆与周边国家健全跨境旅游、边境旅游磋商机制,建设跨境旅游保险、安全预警、纠纷调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跨境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合作体系。

五、打造优势体育产业链

充分发挥新疆冰雪资源、地质资源、文化资源等优势,推动冰雪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发展户外运动产业,培育发展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业,把冰雪产业打造成为自治区经济发展新增长极。

(一)做大做强冰雪产业优化“一心两带多组团”冰雪产业发展空间格局,以冰雪运动为引领,带动冰雪文化、冰雪旅游、冰雪装备全产业链发展,建设冰雪旅游集散中心、冰雪经济集聚区。实施体育产业活力激发行动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质量冰雪文化旅游运动休闲目的地和世界知名冰雪经济高地。

广泛开展大众冰雪活动。持续开展大众冰雪季等冰雪主题群众性活动,推动大众冰雪运动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发挥工会、冰雪协会、冰雪俱乐部的组织作用,多范围、多层次开展冰雪运动会和冰雪体验活动,带动群众上冰雪。广泛组织开展大众滑雪等级达标测试赛,邀请冰雪运动明星带头开展群众性冰雪运动,激发大众热情。突出各地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冰雪马拉松、冰雪嘉年华等冰雪休闲赛事活动,培育“一城一品”群众冰雪赛事品牌。支持各地打造大众冰雪运动推广和体验场所,降低群众参与冰雪运动门槛。支持有条件的大型商场、体育馆建设室内滑雪滑冰设施,利用公园、步道、广场等公共用地建设城市越野滑雪道、可拆装移动滑冰场等临时性冰雪运动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冰雪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普及推广青少年冰雪运动。倡导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冰雪体育课程,将轮滑、滑冰等项目纳入体育课程,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探索冰雪运动传统地区中小学调整寒暑假时间,组织开展冰雪运动。推动中小学与体育院校、培训机构、滑雪场、滑冰场等合作开展冰雪教育,开设冰雪运动特色课程(专业),吸引退役冰雪运动员担任冰雪运动教师和教练员,提高校园冰雪运动教育水平。探索冰雪运动传统地区中小学开展冰雪运动项目冬令营,组织开展班级、年级、校级冰雪运动联赛或冰雪运动会。持续举办“天山之冬”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和青少年各项目U系列赛事。

提升冰雪运动训练和赛事水平。支持建设高水平冰雪训练基地,吸引国内外高水平运动员和运动队伍在自治区驻训。鼓励各地建立体育运动学校、体育职业技术学校或冰雪运动培训中心,成立冰雪运动队,开展冰雪体育专业培训,增强冰雪竞技后备人才培养和储备。健全多层级冰雪竞技赛事体系,积极申办国际冰雪赛事,争取在新疆设立国际赛事定点比赛站点,积极承办全国越野滑雪等全国比赛。持续办好环阿尔泰山冬季运动会等国际邀请赛,高水平举办自治区和各地(州、市)冬季运动会、各年龄段冰雪项目锦标赛等冰雪赛事。

延伸冰雪运动产业链。保护传承冰雪传统文化,鼓励各地推荐申报冰雪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并依法予以保护。持续办好系列冰雪节庆活动,讲好新疆冰雪文化故事。充分利用景区、公园、冰雪场馆、冰雪小镇等资源,举办冰雪摄影展、冰雕展、雪雕展、雪地音乐节等,不断丰富民众和游客的冰雪文化体验。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以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依托,积极探索“5A级旅游景区+滑雪场”模式,推出一批突出冰雪主题的旅游景区、度假区。引导各地依托优势资源,积极发展“冰雪+民俗”“冰雪+康养”“冰雪+温泉”“冰雪+科技”等冰雪旅游新业态,开发毛皮板滑雪体验、雪地叼羊、雪地排球、冬季漂流等冰雪休闲项目,举办雪场夕阳派对、雪地音乐节、灯光秀、烟花秀等文娱活动。加快发展冰雪夜间经济,开放5S滑雪场冰雪季夜场滑雪,培育新兴冰雪消费热点。鼓励重点景区延迟闭园时间,支持景区通过夜景打造、冰灯冰雕展示、冰钓、冰餐厅、旅游演艺等形式丰富夜间游览内容,提升游客夜游体验。探索推动滑雪场冬季赏冰乐雪、夏季露营休闲等旅游新业态,引导冰雪景区从单季开放向四季运营转变。

(二)做精做优户外运动产业充分发挥新疆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马拉松、徒步、登山、攀岩等户外运动项目,利用风景道、步道、水道、雪道、跑道、骑行道等线状道路,串联山地户外营地、航空飞行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滑雪场等设施,形成全域覆盖、配套完善的户外运动产品供给格局。

合理规划户外运动区域布局。重点以特色地理单元为户外运动开发场景,推动户外运动项目的区域差异化发展。打造一批户外运动精品线路,推出特种户外运动产品,塑造新疆特色户外运动品牌。

培育国际知名的户外运动赛事IP。支持各地增加优质运动项目和特色体育赛事供给,积极引入和举办各类国内外知名户外赛事。以中国环塔(国际)拉力赛、中国新疆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等重大户外运动赛事为引领,支持发展马拉松、公路自行车赛、拉力赛等特色赛事,巩固提升新疆赛事IP。以冰雪、“三大球”、重竞技、田径等新疆传统优势体育赛事为牵引,持续办好环阿尔泰山运动会等具有新疆特色的重点赛事。加强与国际国内著名赛事IP权益所有方合作,积极举办滑板、小轮车、斯巴达勇士赛、跑酷、场地障碍赛等新兴体育赛事,提高赛事活跃度。

完善户外运动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完善户外运动区域标识标牌、设备寄存、临时休憩等配套设施,场地外围配备停车场、充电桩、公共厕所、沐浴更衣、装备维修、便捷医疗、快速补给、通信网络、餐饮住宿等服务设施。鼓励相关地州市建设航空飞行、汽车摩托车越野、自驾、山地车骑行等需求,合理布局建设户外营地。建设新疆全域户外运动信息服务平台,汇集并发布户外运动线路、赛事活动及配套服务等信息。围绕群众喜闻乐见的户外运动项目,鼓励发展包括教练、导游、装备租赁销售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在内的户外运动服务。

延伸拓展户外运动产业链。支持户外运动与文化融合,鼓励开发创作户外运动主题影视和文创产品,开展户外运动电影、纪录片、摄影等创作及展示展览活动,发展户外运动文化产业。促进户外运动与旅游融合,吸引游客“跟着赛事去旅行”。推动户外运动与卫生、健康、养老等融合,开展户外运动健康干预、康复疗养、健康养老等多样化康体服务,发展户外运动康复产业。推进户外运动消费场景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融合,促进绿水青山沙漠雪山等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三)培育发展装备制造业充分发挥新疆纺织服装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培育发展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业形成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推动打造“体育用品装备制造集聚区”。 

着力培育一批体育用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加大体育用品装备全产业链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装备产业研发、制造与战略投资商,重点引进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出口的外向型装备制造企业,依托中欧班列推动新疆体育用品装备制造“走出去”。加强与援疆省市交流合作,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企业来新疆投资兴业。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体育用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发挥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联盟平台作用,整合制造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资源,围绕冰雪装备、露营装备等市场潜力大的装备制造产业加快产品开发。帮助企业对接雪场、冰场需求,推动装备领域优势企业进军冰雪装备器材领域。引育冰雪场地装备制造企业支持装备制造企业研发、生产冰雪重型装备

拓展延伸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产业链。积极整合上游产业链条,巩固发展棉纺、羊绒、皮革、化纤、合成橡胶等非金属原材料和钢铁、铝合金、不锈钢等金属材料以及小型零部件加工产业,保障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重点加强中游产业链建设,加大滑雪服、手套等研发生产力度,提高产品舒适性与时尚性,打造自有品牌,拓展市场份额。利用新疆驼绒等特色资源,开发保暖性强、轻便舒适的户外防寒和冰雪运动服饰用品。培育发展冰雪装备器材,推动提升滑雪用具、防护用具等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支持发展雪板、雪杖、冰刀、冰球棍、智能穿戴等器材。不断拓展下游产业链,加快发展装备后服务产业,实现装备制造和生产服务互相带动。鼓励冰雪装备器材企业与滑雪场、滑冰场等密切合作,提供长期检测维修、更新升级等配套服务。组建索道、缆车、压雪机等大型冰雪场地装备维修公司,为雪场、冰场提供市场化服务。加强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形成紧密的产业联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产业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培育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实施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企业集聚发展培育行动,建设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产业园,为企业发展提供集中的空间载体,形成辐射全疆、中国西部地区乃至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优质体育用品装备产业。鼓励建设体育用品装备器材特色产业园,完善园区内道路、水电、通信等配套设施,提升园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体育用品装备产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服务链等深度融合,放大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产业集聚效应。

六、六大建设工程

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链,聚焦产业链短板和弱项,实施重大任务建设工程,加快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

(一)重大基础设施支撑工程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重点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建立全疆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动态管理平台,建立重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重点项目推进好、竣工早、见效快。

以战略通道为骨架,规划建设一批对沿线旅游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和资源开发性支线铁路,加快形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新疆综合立体交通网。以交通干线等为脉络,加强交通干线与重要旅游景区衔接,实施“景区景点通”工程,重点支持景区景点串连成线项目。实现“疆内环起来、进出疆快起来、南北疆畅起来、进出境联起来”,有力支撑游客“快进慢游”。

支持各地建设一批具有支撑、牵引作用的文旅体产业项目,适时推出一批文旅、体旅等新业态项目,完善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慢行系统、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交通驿站等基础设施。实施住宿餐饮设施“升级”行动,新增一批高星级旅游度假酒店,培育一批品质饭店、等级民宿、民宿集群,打造一批特色餐厅和主题酒店。

(二)经营主体引育壮大工程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产业集群投资、人才、管理、品牌的引领带动作用,培育招引一批领军企业、总部企业、新型文化和旅游企业。

发挥新疆本土文化旅游龙头企业作用,引领带动各地(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发展壮大。支持具有代表性文化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本土旅行社转型发展,加强与平台企业合作,加快跨界融合和线上线下融合。加快制定文旅体企业培育清单,重点推动景区、旅行社、餐饮、住宿等产业链经营主体“上规入统”。

制定发布全疆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招商项目目录,精准招引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补链固链重大项目。瞄准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军企业、知名品牌企业,重点对文化创意和数字文化,节庆会展、旅行社、体育培训、赛事运营、体育装备制造、品牌酒店、品牌餐饮和文旅体新业态等领域的国内外强优企业进行靶向招商,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来新疆投资兴业。

(三)数智赋能文旅增效工程

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战略,加快推进科技赋能文化和旅游产业创新标志性工程,不断提升科技赋能文旅能级。

开展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技术、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数字文博大平台项目建设,推进新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数字非遗馆以及公共文化大数据平台建设。支持文旅企业“数智化”提升改造,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旅游装备、设备、新型材料推广运用和更新,发展先进音视频制作生产线,推动与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数字化转型,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培育数字文化旅游新业态。

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智慧化建设。推动停车场、游客中心、景区标识系统的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无人化、非接触式设施的普及应用。加快智慧旅游在行前、游中和评价各环节的应用,深化扫码入园、刷脸通行、游客大数据分析、网络分时预约售票等新技术应用,借助“互联网+”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改进通讯服务,提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各类旅游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水平,实现全疆高等级景区和度假区5G全覆盖。

(四)宣传推广引客入疆工程

创新文化和旅游宣传机制。整合全疆宣传推广营销资源,立足国内中远程旅游客源市场,拓展国际旅游客源市场,制定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行动方案。针对客群特点推出多层次、差异化的文化旅游线路产品,不断提升新疆文旅产品核心吸引力。

加大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引流作用,积极利用各种媒体传播平台,推动在更多国内外城市开展新疆文旅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对口援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游客互送、产品互推、资源共享的合作路径。加大与各航空公司合作,开辟更多直飞新疆热门旅游目的地的航线,加密航班频次,降低游客出行时间成本。

深化拓展国际旅游客源市场。深化文化和旅游国际交流,加快推进与沿线国家客源城市开展结对互游、游客互送活动,积极拓宽国际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的合作路径,一国一策推广优质核心产品,吸引境外游客来疆旅游。推出相应优惠政策,吸引境外游客到新疆旅游,全面展示真实、立体、和谐的新疆。

(五)服务创优安全保障工程

坚持以游客需求为导向,推进文化和旅游服务便利化,强化标准引领提升,提高行业服务质量,营造放心的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提升服务便利度和服务质量。优化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布局,增强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咨询中心的公共服务功能。延长热门景区景点开放时间,增加弹性供给,最大限度满足游客参观游览需求。持续推进文旅行业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推动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产品创新,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加强导游队伍建设,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完善投诉反馈机制。建立便捷高效的旅游投诉受理和反馈机制,畅通线上线下旅游投诉渠道,做到“接诉即办”。健全文旅体市场综合治理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切实维护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守护好新疆旅游金字招牌。

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把落实安全责任贯穿文化旅游体育各领域全过程,完善预防、预警、救援、善后应对机制。强化旅游包车管理,做好出境游安全监管。抓好重点场所、特种设备、高风险项目等安全监管,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责任。加强景点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对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及高风险项目等开展安全监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文旅体部门与公安、交通、卫生、气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作,及时发布气象、景区地质灾害、景区流量控制等有关预警信息,确保行业持续安全稳定。

(六)区域合作兵地融合工程

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建设区域协作战略。立足资源、市场、交通等因素,打破行政区域壁垒,通过统筹规划编制、整合资源开发、共建品牌、共享市场、共创环境、共用人才,有效推进地(州、市)文化旅游合作。依托重点景区,培育跨区域特色功能区、精品文化带和旅游带,发挥聚合辐射效应,带动区域协同发展。

拓展兵地融合发展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完善兵地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自治区与兵团构建更为紧密的文化旅游发展机制,共同擦亮“新疆是个好地方”品牌。推动兵地文化和旅游政策、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等协同制定实施,统筹兵地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活动组织,联合开发建设文化旅游体育项目,合作建设一批“兵地融合创新型旅游项目”,形成兵地发展合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大统筹大联动大协调推进机制,建立重点文化和旅游产业链“链长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共享的“大文旅”发展格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税收支持。统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产业集群建设,加大对跨境旅游等新业态发展支持力度,推动更多高质量文化和旅游项目进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畴。

强化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文旅贷”等符合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增加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和引导各类民营资本、境外资本等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体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股权转让、风险投资等方式融资。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中小微文旅体企业风险特征开发保险产品,稳步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落实用地保障。创新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用地供应和利用方式,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用地供应模式。支持使用沙漠、戈壁、荒山、荒地、荒滩、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旅游项目,鼓励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优先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鼓励建设项目用地优化设计、分层布局,鼓励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文化和旅游行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强化人才保障。支持疆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做大做强艺术、文博、旅游、酒店、体育等专业,培养文化旅游体育专业人才。完善文化旅游体育重点人才信息库,聚焦产业发展重点环节,引进急需的文化演艺、非遗、旅游、市场营销、体育训练等方面高层次人才。鼓励政府、企业和高校共建文化旅游体育人才培养培训联动机制,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有序开展对全疆文化旅游体育人才分级分类培训。推行市场化的专业人员聘任制,拓展文化旅游体育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减少人才流失。

(三)深化改革创新

推进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深化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激励机制改革,开展收入分配激励先行先试,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旅游产品创新、品牌创建、项目建设、宣传推广等,推动国有文化和旅游企业功能性重组,加强文化和旅游相关资源整合,通过增资、发债等方式做强做大龙头企业。

深化文化旅游体育统计制度改革。构建覆盖更全面、调查更准确、核算更科学、服务更优质、保障更有力的现代文化旅游体育统计体系。推动文化旅游、体育、统计、公安、海关、市场监管、税务、交通、商务等部门统计数据的互联共享,做好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运行统计监测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健全数字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和旅游行业审批效率。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经营主体登记和管理便利度。优化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审批流程,安全可控提高可售(发)票数量。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有事必应”“无事不扰”,提升市场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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